弃捐
qì juān
棄捐
弃捐的意思
词语解释
弃捐
1.1.抛弃;废置。
2.2.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
3.3.人死的婉词。
国语辞典
弃捐
1.1.抛弃;废置。
2.2.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
3.3.人死的婉词。
网络解释
弃捐 (汉语词语)
1.抛弃;废置。 2.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 3.人死的婉词。
字义分解
弃
拼音 qì 部首 廾 总笔画 7弃 [ qì ] 1. 弃 2.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三点表示羊水,头向上表示逆产。中间是只簸箕 ,下面是两只手∠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小篆写法大同小异。本义 3. 扔掉;抛弃) 4. 同本义 5. 弃,捐也。--《说文》。段注弃者,不孝子人所弃也。” 6. 天之弃商也久矣。--《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7. 抛子弃草间。--王粲《七哀》 8. 举以予人,如弃草芥。--苏洵《六国论》 9. 敌弃炮仓皇遁。--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10. 子孙弃者。--清·袁枚《黄生借书说》 11. 弃其妇。--清·周容《芋老人传》 12. 弃 13. 弃(棄)qì舍去,抛掉舍~。抛~。~旧图新。 [更多解释]
捐
拼音 juān 部首 扌 总笔画 10捐 [ juān ] 1. 捐 2. (形声。从手,胦声。本义舍弃) 3. 同本义 4. 捐,弃也。--《说文》。按,粪除秽污谓之捐。故寺人谓之中涓。以涓为之。 5. 捐殡。--《谷梁传·宣公十八年》。注弃也。” 6. 而国无捐瘠者。--《汉书·食货志》。注骨不埋者。”孟康曰捐,谓民有饥相弃捐者,或谓贫乞者谓捐。” 7. 捐金于野。--《后汉书·列女传》 8. 捐失成功。 9. 又如捐世(弃世。人死的婉辞);捐馆(指弃房舍,死亡的婉称。也作捐馆舍”);捐身(牺牲生命);捐却(抛弃);捐灰(丢弃尘土) 10. 除去;废除 11. 捐不急之官。--《史记》 12. 捐juān 13. ⒈捐助,献出财物~献。~款。~衣~物。 14. ⒉抛弃,舍弃收~废物。为国~躯。 15. ⒊税收的名目房~。苛~杂税。 16. ⒋除去~不急之官(除去无关紧要的官)。 [更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