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ù bǎo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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ㄐㄩˋ ㄅㄠˇjù bǎo
找人担保。
指法院或检察官于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无羁押之必要时,要求其提出保证书,并缴交指定保证金,以代替羁押。具保金额应斟酌被告涉嫌犯罪之情节与身分及家庭环境;但无力缴纳现金时,法官得斟酌情节,降低原定之保证金额,或径命责付。具保后,若被告逃亡藏匿,则法院可以将保证金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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