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
tǔ sī
解释
元明清时期,在西南、西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有文职和武职之分。按等级以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官隶吏部,以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官隶兵部。明清时,曾在部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废除世袭土司。解放后土司制度已被彻底废除。
国语辞典
ㄊㄨˇ ㄙtǔ sī
- 1
职官名。元、明以来,在西北、西南等蛮苗地区设置由少数民族的首领充任世袭的官职。
- 《明史.卷七二.职官志》:「凡土司之官九级,自从三品至从七品,皆无岁禄。」
- 2
一种面包。参见「吐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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