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
fǎ bù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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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
ㄈㄚˇ ㄅㄨˋfǎ bù
- 1
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
- 唐.王建〈霓裳词〉一〇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
- 《宋史.卷一三一.乐志六》:「惟〈瀛府〉、〈献仙音〉谓之法曲,即唐之法部也。」
- 清.徐珂《清稗类钞.恩遇类.卢明楷以精乐律受知》:「凡所撰进,皆播之管弦,列于法部。」
- 2
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再改为司法行政部,即今之法务部。
- 《清史稿.卷二四.德宗本纪二》:「改巡警部为民政部,户部为度支部,兵部为陆军部,刑部为法部。」
- 3
天神率领的部众。
- 南朝梁.萧子显〈御讲摩诃般若经序〉:「盖法部之为尊,乃圆圣之极教。」
- 《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谨请灵宝,法部灵官,金童玉女,将帅吏兵,并各化身真气入于其中。」
- 例:如:「法部仙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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