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决
huǎn jué
解释
1.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清制,各省死罪人犯,每岁审拟,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诸项,报部。至秋审时由刑部会同九卿详核分拟,请旨裁决。见《清史稿.刑法志三》。
国语辞典
ㄏㄨㄢˇ ㄐㄩㄝˊhuǎn j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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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判死刑的犯人,经处决宣告后,依据特定情形,在一定期限内,暂缓处决,称为「缓决」。
本模块释义出自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CC BY-ND 3.0 TW 许可,经格式转换为简体),详见开放数据许可。
huǎn jué
1.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清制,各省死罪人犯,每岁审拟,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诸项,报部。至秋审时由刑部会同九卿详核分拟,请旨裁决。见《清史稿.刑法志三》。
ㄏㄨㄢˇ ㄐㄩㄝˊhuǎn jué
已判死刑的犯人,经处决宣告后,依据特定情形,在一定期限内,暂缓处决,称为「缓决」。
本模块释义出自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CC BY-ND 3.0 TW 许可,经格式转换为简体),详见开放数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