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録科

解释

1.清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科考一二等﹐及三等小省前五名、大省前十名准送乡试外﹐其馀因故未考者﹐及在籍之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经科考者﹐均由学政考试﹐名为"録科"。经录科录取者即可参加乡试。

分字查询

」字开头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