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题本

tí běn

解释

1.明清时的一种奏章。明制凡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私事则用奏本,不准用印。清初行题本与奏折制,科道及在京满汉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军机处设立后,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即送军机处﹐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遂废题本,专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 2.谓上奏章。

国语辞典

ㄊㄧˊ ㄅㄣˇtí běn

  1. 1

    明、清时,凡有关军事、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的文书。与奏本不同。

    • 《红楼梦》第一八回:「贾政方略心意宽畅,又请贾母等到园中,色色斟酌,点缀妥当,再无一些遗漏不当之处了,于是贾政方择日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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