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卷27

经解

27.1孔子曰:

「入其国,

其教可知也。

其为人也:

温柔敦厚,

《诗》教也;

疏通知远,

《书》教也;

广博易良,

《乐》教也;

絜静精微,

《易》教也;

恭俭庄敬,

《礼》教也;

属辞比事,

《春秋》教也。

故《诗》之失,

愚;

《书》之失,

诬;

《乐》之失,

奢;

《易》之失,

贼;

《礼》之失,

烦;

《春秋》之失,

乱。

其为人也:

温柔敦厚而不愚,

则深于《诗》者也。

疏通知远而不诬,

则深于《书》者也。

广博易良而不奢,

则深于《乐》者也。

絜静精微而不贼,

则深于《易》者也。

恭俭庄敬而不烦,

则深于《礼》者也。

属辞比事而不乱,

则深于《春秋》者也。」

27.2天子者,

与天地参。

故德配天地,

兼利万物,

与日月并明,

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

其在朝廷,

则道仁圣礼义之序;

燕处,

则听《雅》、

《颂》之音;

行步,

则有环佩之声;

升车,

则有鸾和之音。

居处有礼,

进退有度,

百官得其宜,

万事得其序。

《诗》云:

「淑人君子,

其仪不忒。

其仪不忒,

正是四国。」

此之谓也。

发号出令而民说,

谓之和。

上下相亲,

谓之仁。

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

谓之信。

除去天地之害,

谓之义。

义与信,

和与仁,

霸王之器也。

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

则不成。

27.3礼之于正国也:

犹衡之于轻重也,

绳墨之于曲直也,

规矩之于方圜也。

衡诚县,

不可欺以轻重;

绳墨诚陈,

不可欺以曲直;

规矩诚设,

不可欺以方圜;

君子审礼,

不可诬以奸诈。

是故

隆礼、

由礼,

谓之有方之士;

不隆礼、

不由礼,

谓之无方之民。

敬让之道也。

故以奉宗庙则敬,

以入朝廷

则贵贱有位,

以处室家

则父子亲、

兄弟和,

以处乡里

则长幼有序。

孔子曰:

「安上治民,

莫善于礼。」

此之谓也。

27.4故朝觐之礼,

所以明君臣之义也。

聘问之礼,

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

丧祭之礼,

所以明臣子之恩也。

乡饮酒之礼,

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昏姻之礼,

所以明男女之别也。

夫礼,

禁乱之所由生,

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

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

必有水败;

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

必有乱患。

27.5故昏姻之礼废,

则夫妇之道苦,

而淫辟之罪多矣。

乡饮酒之礼废,

则长幼之序失,

而争鬭之狱繁矣。

丧祭之礼废,

则臣子之恩薄,

而倍死、

忘先者众矣。

聘、觐之礼废,

则君臣之位失,

诸侯之行恶,

而倍畔、

侵陵之败起矣。

27.6故礼之教化也微,

其止邪也于未形,

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

是以先王隆之也。

《易》曰:

「君子慎始,

差若豪牦,

缪以千里」,

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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