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7
经解
27.1孔子曰:
「入其国,
其教可知也。
其为人也:
温柔敦厚,
《诗》教也;
疏通知远,
《书》教也;
广博易良,
《乐》教也;
絜静精微,
《易》教也;
恭俭庄敬,
《礼》教也;
属辞比事,
《春秋》教也。
故《诗》之失,
愚;
《书》之失,
诬;
《乐》之失,
奢;
《易》之失,
贼;
《礼》之失,
烦;
《春秋》之失,
乱。
其为人也:
温柔敦厚而不愚,
则深于《诗》者也。
疏通知远而不诬,
则深于《书》者也。
广博易良而不奢,
则深于《乐》者也。
絜静精微而不贼,
则深于《易》者也。
恭俭庄敬而不烦,
则深于《礼》者也。
属辞比事而不乱,
则深于《春秋》者也。」
27.2天子者,
与天地参。
故德配天地,
兼利万物,
与日月并明,
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
其在朝廷,
则道仁圣礼义之序;
燕处,
则听《雅》、
《颂》之音;
行步,
则有环佩之声;
升车,
则有鸾和之音。
居处有礼,
进退有度,
百官得其宜,
万事得其序。
《诗》云:
「淑人君子,
其仪不忒。
其仪不忒,
正是四国。」
此之谓也。
发号出令而民说,
谓之和。
上下相亲,
谓之仁。
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
谓之信。
除去天地之害,
谓之义。
义与信,
和与仁,
霸王之器也。
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
则不成。
27.3礼之于正国也:
犹衡之于轻重也,
绳墨之于曲直也,
规矩之于方圜也。
故
衡诚县,
不可欺以轻重;
绳墨诚陈,
不可欺以曲直;
规矩诚设,
不可欺以方圜;
君子审礼,
不可诬以奸诈。
是故
隆礼、
由礼,
谓之有方之士;
不隆礼、
不由礼,
谓之无方之民。
敬让之道也。
故以奉宗庙则敬,
以入朝廷
则贵贱有位,
以处室家
则父子亲、
兄弟和,
以处乡里
则长幼有序。
孔子曰:
「安上治民,
莫善于礼。」
此之谓也。
27.4故朝觐之礼,
所以明君臣之义也。
聘问之礼,
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
丧祭之礼,
所以明臣子之恩也。
乡饮酒之礼,
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昏姻之礼,
所以明男女之别也。
夫礼,
禁乱之所由生,
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
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
必有水败;
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
必有乱患。
27.5故昏姻之礼废,
则夫妇之道苦,
而淫辟之罪多矣。
乡饮酒之礼废,
则长幼之序失,
而争鬭之狱繁矣。
丧祭之礼废,
则臣子之恩薄,
而倍死、
忘先者众矣。
聘、觐之礼废,
则君臣之位失,
诸侯之行恶,
而倍畔、
侵陵之败起矣。
27.6故礼之教化也微,
其止邪也于未形,
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
是以先王隆之也。
《易》曰:
「君子慎始,
差若豪牦,
缪以千里」,
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