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卷27

《泰誓上》

惟十有一年

武王伐殷。

一月戊午

师渡孟津。

作《泰誓》三篇。

惟十有三年春,

大会于孟津。

王曰:

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

明听誓!

惟天地万物父母,

惟人万物之灵,

亶聪明

作元后,

元后作民父母。

今商王受

弗敬上天,

降灾下民;

沉湎冒色,

敢行暴虐;

罪人以族,

官人以世。

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

以残害于尔万姓。

焚炙忠良,

刳剔孕妇。

皇天震怒,

命我文考

肃将天威,

大勋未集。

肆予小子发

以尔友邦冢君

观政于商。

惟受罔有悛心,

「乃夷居

弗事上帝神祇,

遗厥先宗庙弗祀。」

牺牲粢盛,

既于凶盗,

「乃曰:

吾有民有命,

罔惩其侮。」

「天佑下民,

作之君,

作之师,

惟其克相上帝,

宠绥四方。

有罪无罪,

予曷敢有越厥志!」

同力

度德,

同德

度义。

「受有臣亿万。

惟亿万心。

予有臣三千。

惟一心。」

商罪贯盈,

天命诛之;

予弗顺天,

厥罪惟钧。

予小子夙夜祗惧,

受命文考,

类于上帝,

宜于冢土,

以尔有众

厎天之罚。

天矜于民,

「民之所欲,

天必从之。」

尔尚弼予一人,

永清四海,

时哉弗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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