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卷165

钦定四库全书

宋史巻一百六十五

元中书右丞相总裁托克托等修

职官志第一百十八

职官五 大理寺  鸿胪寺 (司农寺太府寺) 国子监  少府监

将作监 (军器监都水监) 司天监

大理寺 旧置判寺一人兼少卿事一人建隆三年以

工部尚书窦仪判寺事凡狱讼之事随官司决劾本寺

不复听讯但掌断天下奏狱送审刑院详讫同署以上

于朝详断官八人以京官充(国初大理正丞评事皆有定员分掌断狱其后择他)

(官明法令者若常参官则兼正未常参则兼丞谓之详断官旧六人后加至十一人又去兼正丞之名咸平二)

(年始定置)法直官二人以幕府州县官充改京官则为检法

官元丰官制行置卿一人少卿二人正二人推丞四人

断丞六人司直六人评事十有二人主簿二人卿掌折

狱详刑鞫谳之事凡职务分左右天下奏劾命官将校

及大辟囚以下以疑请谳者隶左断刑则司直评事详

断丞议之正审之若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特㫖委勘

及系官之物应追䆒者隶右治狱则丞专推鞫盖少卿

分领其事而卿总焉凡刑狱应审议者上刑部被㫖推

鞫及情犯重者卿同所隶官请对奏裁若狱空或断绝

则御史按实以闻分案十有一置吏六十有九先是旧

制大理寺谳天下奏案而不治狱熙宁五年増详断官

二为十员七年置详断习学官十四详覆习学官六九

年诏以京师官寺凡有狱皆系开封府司录司及左右

军廵三院囚逮猥多难于隔讯又暑多瘐死因縁流滞

动涉岁时稽参故事宜属理官可复置大理狱始命崔

台符为知卿事蹇周辅杨汲为少卿各举丞及检法官

初神宗谓国初废大理狱非是以问孙洙洙对合㫖至

是命官起寺十七日而成元丰二年手诏大理寺近举

坠典俾治狱事推轮规摹皆以义起不少寛假必懐顾

忌稽留弊害无异前日宜依推制院及御史台例不供

报纠察司三年诏依旧供报凡官属依御史台例谒有

禁又诏纠察司察访本寺断徒以上出入不当者索案

㸃检五年诏毋以大理寺官为试官六年又诏凡断公

案先上正看详当否论难改正签印注日然后过议司

覆议如有批难具记改正长贰更加审定然后判成录

奏又刑部言应吏部补授大理寺左断刑官先与刑部

大理寺长贰同议可否然后注拟仍取经试得循资以

上人充正阙以丞补丞阙以评事补诏刑部吏部同着

为令八年诏大理寺推断事应奏及上尚书省者更不

先申本曹元祐元年以右治狱勘断公事全少并左右

两推为一司三年三省请罢右治狱依三司旧例置推

勘检法官于户部从之又诏大理寺并置长贰四年从

刑部请改本寺条任大理官失断徒已上五人或死罪

二人不在选限(旧条失断徒已上三人或死罪一人)绍圣元年诏断刑狱

官依元丰元年选试法二年复置右治狱置官属如元

丰制左右推事有飜异者互送再有异者朝廷委官审

问或送御史台治之元符元年应大理寺开封府承受

内降公事不得奏请移送又诏应奏断公事依开封府

专条不许诸处取索崇宁四年诏大理寺官诸司輙奏

辟者以违制论政和二年诏法官任满择职事修举人

材可录者奏举再任仍许就任关升理本等资序五年

依熙丰故事复置习学公事四员长贰立课程正丞同

指教宣和七年评事以上并差试中刑法人又诏大理

寺开封府承受公事依法断遣不得乞降特㫖中兴并

省官寺惟大理寺不并绍兴初诏正与丞并堂除评事

阙则委本寺长贰选择应格人赴刑部议定申朝廷差

填如无应格即选谙习刑法人权充又立比较法以惩

差失隆兴二年评事巩衍言评事检断躬自节案亲书

断语最为劳苦诏増置以八员为额淳熙末严寺官出

谒之禁以防请托漏泄之弊绍熙初除试中刑法评事

八员外司直主簿选用有出身曽歴任人各兼评事系

衔将八评事已拟断文字分两㕔点检或有未安则述

所见与长贰商量庆元四年定逐季仲月定日断绝之

法嘉定八年申严绍熙指挥重司直主簿之选増选试

取人数以劝法科左断刑分案三曰磨勘掌批㑹吏部

等处改官事曰宣黄掌凡断讫命官指挥曰分簿掌行

分探诸案文字设司有四曰表奏议掌拘催详断案八

房断议狱案兼旬申月奏曰开折曰知杂曰法司又有

详断案八房专定断诸路申奏狱案等又有敕库掌收

管架阁文书史额胥长一人胥史三人胥佐三十人贴

书六人楷书十四人(隆兴共减七人)右治狱分案有四曰左右

寺案掌断讫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曰驱磨掌驱磨两

推官钱官物文书曰检法掌检断左右推狱案并供检

应用条法曰知杂又有开折表奏二司有左右推主鞫

勘诸处送下公事及定夺等吏额前司胥史一人胥佐

九人表奏司一人贴书三人左右推胥史二人胥佐八

人般押推司四人贴书四人(隆兴共减五人)

鸿胪寺 旧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元丰官制

行置卿一人少卿一人丞主簿各一人卿掌四夷朝贡

宴劳给赐送迎之事及国之凶仪中都祠庙道释籍帐

除附之禁令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四夷君长使价

朝见辨其等位以賔礼待之授以馆舍而颁其见辞赐

予宴设之式戒有司先期办具有贡物则具其数报四

方馆引见以进诸蕃封册即行其礼命若崇义公承袭

则辨其嫡庶具名上尚书省其周嵩庆懿陵庙命官以

时致享若凶仪之节宗室以服臣僚以品辨其丧纪而

诏奠临赙赠之制礼仪成服则卿掌賛导之仪葬则预

戒有司具卤簿仪物分案四置吏九其官属十有二

往来国信所掌大辽使介交聘之事 都亭西驿及管

干所掌河西蕃部贡奉之事 礼宾院掌回鹘吐蕃党

项女真等国朝贡馆设及互市译语之事 懐逺驿掌

南蕃交州西蕃龟兹大食于阗甘沙宗哥等国贡奉之

事 中太一宫建隆观等各置提点所掌殿宇斋宫器

用仪物陈设钱币之事 在京寺务司及提点所掌诸

寺葺治之事 传法院掌译经润文 左右街僧录司

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 同文馆及管勾

所掌髙丽使令 已上并属鸿胪寺中兴后废鸿胪不

置并入礼部

司农寺 旧置判寺事二人以两制朝官以上充主簿

一人以选人充掌供籍田九种大中小祀供豕及蔬果

明房油与平粜利农之事元丰官制行始正职掌置卿

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仓储委积之政令总苑囿库

务之事而谨其出纳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京都官

吏禄廪辨其精粗而为之等诸路岁运至京师遣官阅

其名色而分纳于仓庾藁秸则归诸塲岁具封桩月具

见存之数奏闻给兵食则进呈粮様因出纳而受赂刻

取者严其禁有负欠者计其亏数上于仓部凡诸路奏

雨雪之阙与过多者皆籍之凡苑囿行幸排比及荐飨

进御颁赐植藏之物戒有司先期办具造曲蘖储薪炭

以待给用天子亲耕籍田有事于先农则卿奉耒耜少

卿率属及庶人以终千亩分案六置吏十有八初熙宁

二年置制置条例司立常平敛散法遣诸路提举官推

行之三年五月诏制置司均通天下之财以常平新法

付司农寺増置丞簿而农田水利免役保甲等法悉自

司农讲行初以太子中允吕惠卿判司农寺改同判寺

胡宗愈为兼判四年以御史知杂邓绾判寺曽布同判

诏诸路提举常平官课绩田寺考校升出管干官令提

举司保明计功赏之六年以司农间遣属官出视诸路

力有不给乃置干当公事官以叶康直等四人为之七

年本寺言所主行农田水利免役保甲之法措置未尽

官吏推行多违法意欲榜谕官私使人陈述有司违法

从寺按察九年以干当公事官所至辄用喜怒罢之从

熊本请也元丰四年减丞一主簿三官制行寺监不治

外事司农事旧职务悉归户部右曹元祐三年诏司农

寺置长贰五年以本寺主簿兼检法八年复置提辖修

仓所绍圣元年诏罢官属以其事归将监四年罢主簿

添丞一员政和六年浙西诸州各置排岸一员从两浙

运副应安道请也所隶官属凡五十 仓二十有五掌

九谷廪藏之事以给官吏军兵禄食之用凡纲运受纳

及封桩支用月具数以报司农 草场十有二掌受京

畿刍秸以给牧监饲秣排岸司四掌水运纲船输纳雇

直之事 园苑四玉津瑞圣宜春琼林苑掌种植蔬莳

以待供进修饬亭宇以备游幸宴设 下缷司掌受纳

纲运 都曲院掌造曲以供内酒库酒醴之用及出鬻

以收其直 水磨务掌水硙磨麦以供尚食及内外之

用 内柴炭库掌诸薪炭以给宫城及宿卫班直军士

薪炭席荐之物 炭场掌储炭以供百司之用 建炎

三年罢司农寺以事务并隶仓部绍兴三年复置丞二

员凡有合行事务申户部施行四年复置寺仍置卿少

十年复置簿隆兴元年并省主簿一员明年诏如旧制

乾道三年诏粮纲有欠从本寺断遣监纳情理重者大

理寺推勘分案五南北省仓草料场和籴场隶焉监仓

官分上中下界司其出纳诸场皆置监官外有监门官

交量则有检察斛面官纲运下缷有排岸司官各分其

事以佐本寺 丰储仓所置监官二员监门官一员初

绍兴以上供米余数桩管别廪以为水旱之助后又増

广收籴淳熙间命右司为之提领后以属检正非奉朝

廷指挥不许支拨别置赤厯提领官结押不许衮同司

农寺收支经常米数凡外州军起到桩管米从司农寺

差官盘粮据纳到数报本所桩管监官监门官遇考任

满所属批书外仍于本所批书视其有无欠折以定其

功过在外则镇江建康亦置仓焉

太府寺 旧置判寺事一人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同

判寺一人以京朝官充凡廪藏贸易四方贡赋百官奉

给时皆隶三司本寺但掌供祠祭香币帨巾神席及校

造斗升衡尺而巳元丰官制行始正职掌置卿少卿各

一人丞主簿各二人卿掌邦国财货之政令及库藏出

纳商税平准贸易之事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四方

贡赋之输于京师者辨其名物视其多寡别而受之储

于内藏者以待非常之用颁于左藏者以供经常之费

凡官吏军兵奉禄赐予以法式颁之先给厯从有司检

察书其名数钩覆而后给焉供奉之物则承㫖以进审

奏得画乃听除之若春秋授军衣则前期进様定其颁

日畿内将校营兵支请月具其数以闻凡商贾之赋小

贾即门征之大贾则输于务货之不售者平其价鬻于

平准乗时賖贷以济民用若质取于官则给用多寡各

从其抵岁以香茶盐钞募人入豆谷实边即京都阙用

物预报度支凡课入以盈亏定课最行赏罚大祀晨祼

则卿置币奠玉则入陈玉帛余祀供其帨巾分案九置

吏六十有五元祐初以仓部郎官印发文钞三年复归

本寺又诏太府置长贰五年令长贰每月分廵所辖库

务元符元年増置丞一员三年改市易案为平准其市

易务亦如之崇宁中置药局七所添丞一员点检宣和

三年减罢靖康元年诏内外官司局所依熙宁法钱物

并纳左藏库凡省一百五所又诏户部太府寺长贰当

职官及本库官吏俸钱候在京官吏支散并足方许支

给从户部尚书梅执礼之请也所隶官司二十有五

左藏东西库掌受四方财赋之入以待邦国之经费给

官吏军兵奉禄赐予旧分南北两库政和六年修建新

库以东西库为名 西京南京北京各置左藏库 内

藏库掌受岁计之余积以待邦国非常之用 奉宸库

掌供内庭凡金玉珠寳良货贿藏焉 祗候库掌受钱

帛器皿衣服以备传诏颁给及殿庭赐予 元丰库掌

受诸路积剰及常平钱物凡封桩者皆入焉(神宗常愤契丹倔彊)

(慨然有恢复幽燕之志聚金帛内帑自制四言诗一章曰五季失国猃狁孔炽艺祖造邦思有惩艾爰设内府)

(基以募士曽孙保之敢忘厥志每库以诗一字目之储积皆满又别置库赋诗二十字分揭于库曰每䖍夕惕)

(心妄意遵遗业顾予不武姿何日成戎㨗徽宗朝又有崇宁库大观库)布库掌受诸道输

纳之布辨其名物以待给用 茶库掌受江浙荆湖建

劔茶茗以给翰林诸司及赏赉出鬻 杂物库掌受内

外杂输之物以备支用 粮料院掌以法式颁廪禄凡

文武百官诸司诸军奉料以券准给 审计司掌审其

给受之数以法式驱磨 都商税务掌收京城商旅之

算以输于左藏 汴河上下鎻蔡河上下鎻掌收舟船

木筏之征 都提举市易司掌提点贸易货物其上下

界及诸州市易务杂买务杂卖场皆隶焉 市易上界

掌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乗时贸易以平百物

之直 市易下界掌飞钱给券以通边籴杂买务掌和

市百物凡宫禁官府所需以时供纳 杂卖场掌受内

外币余之物计直以待出货或准折支用 榷货务掌

折博斛斗金帛之属 交引库掌给印出纳交引钱钞

之事 抵当所掌以官钱听民质取而济其缓急 和

剂局惠民局掌修合良药出卖以济民疾 店宅务掌

管官屋及邸店计置出僦及修造之事 石炭场掌受

纳出卖石炭 香药库掌出纳外国贡献及市舶香药

寳石之事 建炎诏罢太府寺以其所掌职务拨隶金

部绍兴元年复以章亿守太府寺丞措置印给茶盐钞

引续添置丞二员四年复置卿少各一员十年复置主

簿十一年诏交引库书押钞引寺丞两员遇合进赏各

与减磨勘二年寻诏三丞一体行之隆兴元年并省主

簿一员明年如旧制设案七以序次分管监交案随逐

丞簿赴左藏库监交看验纲运钱物中兴后所隶惟有

粮料院审计司左藏东西库交引库祗候库和剂库惠

民局如前制所置 左藏南库(系桩管御前激赏库改)以侍从官

提领又置提辖检察官一员 编估局打套局(二局系拣选市)

(舶香药杂物等第㑹其直以待贸易)寄桩库(掌发卖香药匹帛拘其直归于左藏南库)置监官

提领二人

国子监 旧置判监事二人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凡

监事皆总之直讲八人以京官选人充掌以经术教授

诸生(旧以讲书为名无定员淳化五年判监李至奏为直讲以京朝官充其后又有讲书说书之名并以)

(幕职州县官充其熟于讲说而秩满者稍迁京官皇祐中始以八人为额每员各专一经并选择进士并九经)

(及第之人相参荐举)丞一人以京朝官或选人充掌钱谷出纳之

事主簿一人以京官或选人充掌文簿以勾考其出纳

(旧制祭酒阙始置判监事)监生无定员(并有䕃及京畿人初隶监授业后补监生或随属游官以)

(久离本贯不克赴乡荐而文艺可称亦许隶补试广文教进士太学教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䆒律学馆教明)

(律余不常置)元丰官制行始置祭酒司业丞主簿各一人大

学博士十人(旧系国子监直讲元丰三年诏改为太学博士每经二人)正录各五人

武学博士二人律学博士正各一人 祭酒掌国子太

学武学律学小学之政令司业为之贰丞参领监事凡

诸生之隶于太学者分三舍始入学验所隶州公据以

试补中者充外舍斋长谕月书其行艺于籍行谓率教

不戾规矩艺谓治经程文季终考于学谕次学录次学

正次博士然后考于长贰岁终校定具注于籍以俟覆

试视其校定之数参验而序进之凡私试孟月经义仲

月论季月策公试初场以经义次场以论策试上舎如

省试法凡内舍行艺与所试之等俱优者为上舍上等

取㫖命官一优一平为中以俟殿试一优一否或俱平

为下以俟省试唯国子生不预考选凡课试升黜教导

之事长贰皆总焉车驾幸学则率官属诸生班迎即行

在距学百步亦如之凡释奠于先圣先师及武成王则

率官属诸生共荐献之礼岁计所隶三舍生升降多寡

之数以为学官之殿最赏罚 博士掌分经讲授考校

程文以徳行道艺训导学者 正录掌举行学规凡诸

生之戾规矩者待以五等之罚考校训导如博士之职

职事学录五人掌与正录通掌学规学谕二十人掌

以所授经传谕诸生直学四人掌诸生之籍及几察出

入凡八十斋斋置长谕各一人掌表率斋生凡戾规矩

者纠以斋规五等之罚仍月考斋生行艺着于籍 武

学博士学谕各二人掌以兵书弓马武艺训诱学者

律学博士二人掌传授法律及校试之事 小学置职

事教谕二人掌训导及考校责罚学长二人掌序齿位

纠不如仪者 集正二人掌籍诸生名氏纠程课不逮

者熙宁初诏用经术取士广濶黉舍分为三学増置生

徒总二千八百人隶籍有数给食有等库书有官治疾

有医分案八置吏十元丰三年诏自今奏举太学博士

先以所业进呈五年诏国子监官差承务郎以上阙即

差选人充正官立行守试请奉法八年诏罢太学保任

同罪法元祐元年诏太学每岁公试以司业博士主之

如春秋补试法左司諌王岩叟言太学生补中人乞并

许应举罢一年之限诏国子监立法又诏给事中孙觉

秘书少监顾临崇政殿说书程颐国子监长贰看详修

立国子监条例又诏置春秋博士一员二年増司业一

员又诏内外学官选年三十以上歴任人充三年诏国

子监置长贰四年诏太学正录依熙宁法选上舍生充

阙则以内舍生五年殿中侍御史岑象求言国子监无

叩问师资之益学官不以训导为已任补试伺察不严

有假手之弊诏礼部相度以闻本部言生员遇有请益

许见长贰仍诏生员以所纳斋课于讲堂上指谕并委

博士逐月廵所隶斋询考生员所业凡私试不鎻宿欲

令不罢讲说从之绍圣元年监察御史刘拯言太学复

行元丰中三舍推恩注官免省试免解试之制夫旧法

欲行必先严考察请自今太学长贰博士正录选学行

纯备众所推服者为之有弛慢不公考察不实则重加

谴责差职掌长谕改正如元丰旧制从之又诏内外学

官非制科进士出身及上舍生入官者并罢又诏太学

正录依元丰旧制各置五人又诏太学生舍生并依元

丰学制重行考察依旧条推恩左司諌翟思言元丰太

学令训迪纠禁亦具矣今追复经义取士乞令有司看

详依旧颁行诏送国子监又诏内外学官选进士出身

及经明行修人又诏学官并召试国子监长贰台諌官

外监司皆许荐举三年司业龚原言公试依元丰旧制

以长贰监试轮差博士五员考试乞朝廷更差官五员

参考从之元符元年诏有官人许入太学充监生毋过

四十人三年复置春秋博士(崇宁元年省罢)崇宁元年宰臣蔡

京言有诏天下皆兴学贡士以三舍考选法遍行天下

听每三年贡入太学上舍试仍别为考分为三等若试

中上等补充太学上舍试中中等下等者补充内舍余

为外舍生仍建外学于国之南待其岁考行艺升之太

学其外学官属司业一人丞一人博士十人学正五人

学录五人职事人保学生充学录五人学谕十人直学

二人斋长斋谕各一人外舍生三千人太学上舍一百

人内舍三百人候将来贡试到合格者即上舍以二百

人内舍以六百人为额处上舍内舍于太学处外舍于

外学外学置斋一百讲堂四每斋三十人太学自讼斋

移于外学诸路贡士并入外学候依法考选校试合格

升之太学为上舍内舍生见为太学外舍生依旧在太

学候外学成日取㫖外学并依太学勅令格式从之二

年罢春秋博士三年诏辟雍置司成司业各一员四年

诏辟雍待四方贡士在国之郊太学教养上舍生在王

城之内内外既殊髙下未伦辟雍有司成在侍郎之次

国子有祭酒司业列于卿少事体不顺合行厘正改辟

雍司成为大学司成总国子监及内外学事凡学之事

皆许专达仍立学官谒禁大观元年置国子博士四员

国子正录各二员大学辟雍博士共置二十员国子大

学每经一员辟雍二员从薛昂之请也三年诏诸路赡

学余钱并起发充在京学事支用四年诏省国子辟雍

博士五员大学命官学录一员辟雍二员国子命官正

录及命官直学国子监书库官等官并省罢依绍圣格

毋用誊录政和元年诏两学博士正录依旧制选试朝

廷除授七年新提举河东路学事王格言崇宁初建辟

雍于郊以处贡士及外舎生立大学于国以处上舍内

舎由州郡而贡之辟雍由辟雍而升之太学法行之初

上内舍之选未众故外舍有校定者留太学无校定者

出辟雍比年上内舍人日増而太学又有国子随行亲

及小学生人数已多居处迫隘乞以外舍生有无校定

并居辟雍升补上内舍乃入太学从之八年诏两学博

士正录并诸州教授兼用元丰试法仍止试一经(吏部具到)

(元丰法进士第一甲或省试十名内或府监发解五名内或太学公私试三名内或季试两次为第一人或上)

(舎内舍生或曽充经论以上职掌或投所业乞试并听试入上等注博士中下等注正录即人多阙少愿注诸)

(州教授者听)宣和三年诏罢天下三舍太学以三舍考选开

封府及诸路以科举取士州学未行三舍以前应置学

宫及养士去处依元丰旧制太学生并拨填旧额辟雍

正额入太学者拨入额外依旧制过填阙诸内舍上等

校定人愿入太学者与免补试辟雍官属并罢又诏国

子博士正录改充太学正录七年臣僚言熙丰间博士

未尝除代近年以来席未暖而代者已至当从正录第

进新除太学博士胡世将周利建乞改除正录候将来

升为博士从之靖康元年谏议大夫冯澥言朝廷罢元

祐学术之禁不专王氏之学六经之㫖其说是者取之

今学校或主一偏之说执一偏之见愿诏有司考校敢

私好恶去取重行黜责又诏太学博士替成资阙建炎

三年诏国子监并归礼部未几诏复养生徒置博士绍

兴十二年置祭酒司业各一人十二年太学成増置博

士正录参用元祐绍圣监学法修立监学新法诏国子

博士正录通治诸斋学官阙从本监选举其后监学博

士正录增减不齐兼摄并置不一至隆兴以后正录不

兼权祭酒司业并置复书库官又定国子博士一员太

学博士三员正录共四员学官之制始定淳熙四年置

监门官一员兼管石经阁以不厘务使臣充以后相承

不改武学庆厯三年诏置武学于武成王庙以阮逸为

教授八月罢武学以议者言古名将如诸葛亮羊祜杜

预等岂专学孙吴故也熙宁五年枢宻院言古者出师

受成于学文武弛张其道一也乞复置武学诏于武成

王庙置学元丰官制行改教授为博士绍兴十六年诏

修建武学武博武谕以兵书弓马武艺诱诲学者绍兴

二十六年诏武学博士学谕各置一员内博士于文臣

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曽预髙选充其学谕差武学人后

又除文臣之有出身者 宗学元丰六年宗室令铄乞

建宗学诏从之既而中辍建中靖国元年复置崇宁初

立月书季法南渡初建学嘉定更新置四斋后再増三

斋宗学博士旧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也至道元年太宗

将为皇姪等置师傅执政谓环卫之官非亲王比当有

降乃以教授为名咸平初遂命诸王府官分兼南北宅

教授南宫者太祖太宗诸王之子孙处之所谓睦亲宅

也崇宁五年又改称某王宫宗子博士位国子博士之

上靖康之乱宗学遂废绍兴四年始复置诸王宫大小

学教授二员隆兴省其一嘉定九年十二月始复置宗

学改教授为博士又置宗学谕一员并隶宗正寺在太

常博士之下谕在国子正之上奉给赏典依国子博士

及正例于是宗室疎逺者皆得就学旋有㫖复存诸王

宫大小学教授一员 书库官淳化五年判国子监李

志言国子监旧有印书钱物所名为近俗乞改为国子

监书库官始置书库监官以京朝官充掌印经史群书

以备朝廷宣索赐予之用及出鬻而收其直以上于官

元丰三年省中兴后并国子监入礼部绍兴十三年复

置一员三十一年罢隆兴初诏主簿兼书库乾道七年

复置一员

少府监 旧制判监事一人以朝官充凡进御器玩后

妃服饰雕文错彩工巧之事分隶文思院后苑造作所

本监但掌造门㦸神衣旌节郊庙诸坛祭玉法物铸牌

印诸记百官拜表案褥之事凡祭祀则供祭器爵瓉照

烛元丰官制行始制少监丞主簿各一人监掌百工伎

巧之政令少监为之贰丞参领之凡乘舆服御寳册符

印旌节度量权衡之制与夫祭祀朝㑹展采备物皆率

其属以供焉庀其工徒察其程课作止劳逸及寒暑早

晚之节视将作匠法物勒工名以法式察其良窳凡金

玉犀象羽毛齿革胶漆材竹辨其名物而攽其制度事

当损益则审其可否议定以闻少府所掌旧有主名其

工作之事则监自亲之熙宁中已厘归有司官制行皆

复旧元丰元年工部言文思院上下界诸作工料条格

该说不尽功限例各寛剰乞委官检照前后料例功限

编为定式从之又诏文思监官除内侍外令工部少府

监同议选差崇宁三年诏文思院两界监官立定文臣

一员武臣二员并朝廷选差其内侍干当官并罢分案

四置吏八所隶官属五 文思院掌造金银犀玉工巧

之物金采绘素装钿之饰以供舆辇册寳法物凡器服

之用 绫锦院掌织絍锦绣以供乗舆凡服饰之用

染院掌染丝枲币帛 裁造院掌裁制服饰 文绣院

掌纂绣以供乗舆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崇宁三年置招绣工三百)

(人)旧置南郊祭器库监官二人 太庙祭器法物库监

官二人掌祠祭器服之名物各有专典 旌节官二人

铸印篆文官二人 诸州铸钱监监官各一人以上并

属少府监

将作监 旧制判监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凡土木工

匠之政京都缮修隶三司修造案本监但掌祠祀供省

牲牌镇石炷香盥手焚版币之事元丰官制行始正职

掌 置监少监各一人丞主簿各二人监掌宫室城郭

桥梁舟车营缮之事少监为之贰丞参领之凡土木工

匠版筑造作之政令总焉办其才干器物之所须乘时

储积以待给用庀其工徒而授以法式寒暑蚤暮均其

劳逸作止之节凡营造有计帐则委官覆视定其名数

验实以给之岁以二月治沟渠通壅塞乘舆行幸则预

戒有司洁除均布黄道凡出纳籍帐岁受而㑹之上于

工部熙宁初以嘉庆院为监其官属职事稽用旧典已

而尽追复之元祐七年诏攽将作监修成营造法式八

年又诏本监营造检计毕长贰随事给限丞簿覆检元

符元年三省言将作监主簿二员乞将先到任一员改

充干当公事候成资替罢从之崇宁五年诏将作监应

承受前后特㫖应副外路并府监修造差拨人工物料

遵执元丰条格不得应副宣和五年诏罢营缮所归将

作监分案五置吏二十有七所隶官属十 修内司掌

宫城太庙缮修之事 东西八作司掌京城内外缮修

之事 竹木务掌修诸路水运材植及抽算诸河商贩

竹木以给内外营造之用 事材场掌计度材物前期

朴斵以给内外营造之用 麦场掌受京畿诸县夏

租䴰以给圬墁之用 窰务掌陶为塼瓦以给缮营

及缾缶之器 丹粉所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 作坊

物料库第三界掌储积材物以备给用 退材场掌受

京城内外退弃材木抡其长短有差其曲直中度者以

给营造余备薪爨 帘箔场掌抽算竹木蒲苇以供帘

箔内外之用 建炎三年诏将作监并归工部绍兴三

年复置丞仍兼总少府之事十年置主簿一员十一年

诏依司农大府寺置长贰一员隆兴初宫室无所营缮

职务简省百工器用属之文思院以隶工部本监惟置

丞一员余官虚而不除乾道以后人材甚多监少丞簿

无阙凡台省之久次与郡邑之有声者悉寄俓于此自

是号为储才之地而营缮之事多俾府尹畿漕分任其

责焉

军器监 国初戎器之职领于三司胄曹案官无专职

熙宁六年废胄案乃按唐令置监以从官总判元丰正

名始置监少监各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监掌监督缮

治兵器什物以给军国之用少监为之贰丞参领之凡

利器以法式授工徒其弓矢干戈甲胄劔㦸战守之具

因其能而分任之量用给材旬㑹其数以考程课而输

于武库委遣官诣所隶检察凡用胶漆筋革材物必以

时课百工造作劳逸必均岁终阅其良否多寡之数以

诏赏罚器成则进呈便殿俟阅试而颁其様试于诸道

即要㑹州建都作院分造器械从本监比较而进退其

官吏焉元祐三年省丞一员绍圣中复置政和三年应

御前军器监所颁降军器様制非长贰当职官不得省

阅及传写漏泄论以违制分案五置吏十有三所隶官

属四 东西作坊掌造兵器旗帜戎帐什物辨其名色

谨其缮作以输于受藏之府兵校工匠其役有程视精

麤利钝以为之赏罚 作坊物料库掌收鐡锡羽箭油

漆之属 皮角场掌收皮革筋角以供作坊之用 南

渡置御前军器所建炎三年诏军器监并归工部东西

作坊都作院并入军器所绍兴三年复置丞一员令工

部相度合管职事归之十一年诏复置长贰各一员十

四年以朝奉大夫赵子厚守军器监宗室为寺监长贰

自此始隆兴初诏置造军器已有军器所隶工部本监

惟置丞一员乾道五年复置少监及簿六年以少监韩

玉往建康点检物马以奉使军器少监为名是年复置

监一员淳熙初元诏戎器非进入毋辄出所由是呈验

寖省二年钱良臣以少监总领淮东财赋八年沈揆复

以监长行诸监长贰自是始许总饷外带然二人实初

兼版曹职事嘉定十四年岳珂独以军器监总饷淮东

是后戎所作坊已备官于下宥府起部并提纲于上监

居其间事务稀简特为储才之所焉

都水监 旧隶三司河渠案嘉祐三年始专置监以领

之判监事一人以员外郎以上充同判监事一人以朝

官以上充丞二人主簿一人并以京朝官充轮遣丞一

人出外治河埽之事或一岁再岁而罢其有谙知水政

或至三年置局于澶州号曰外监元丰正名置使者一

人丞二人主簿一人使者掌中外川泽河渠津梁堤堰

疏凿浚治之事丞参领之凡治水之法以防止水以沟

荡水以浍写水以陂池潴水凡江河淮海所经都邑皆

颁其禁令视汴洛水势涨涸増损而调节之凡河防谨

其法禁岁计筊揵之数前期储积以时颁用各随其所

治地而任其责兴役以后月至十月止民功则随其先

后毋过一月若导水溉田及疏治壅积为民利者定其

赏罚凡修堤岸植榆栁则视其勤惰多寡以为殿最南

北外都水丞各一人都提举官八人监埽官百三十有

五人皆分职涖事即干机速非外丞所能治则使者行

视河渠事元祐八年诏提举汴河堤岸司隶本监先是

导洛入汴专置堤岸司至是亦归之有司元祐四年复

置外都水使者五年诏南北外都水丞并以三年为任

七年方议回河东流乃诏河北东西漕臣及开封府界

提点各兼南北外都水事绍圣元年罢元符三年诏罢

北外都水丞以河事委之漕臣三年复置重和元年工

部尚书王诏言乞选差曽任水官谙练者为南北两外

丞从之宣和三年诏罢南北外都水丞司依元丰法通

差文武官一员分案七置吏三十有七所隶有 街道

司掌辖治道路人兵若车驾行幸则前期修治有积水

则疏导之 建炎三年诏都水监置使者一员 绍兴

九年复置南北外都水丞各一员南丞于应天府北丞

于东京置司十年诏都水事归于工部不复置官

司天监 监 少监 丞 主簿 春官正 夏官正

中官正 秋官正 冬官正 灵台郎 保章正

挈壶正 各一人掌察天文祥异钟鼔漏刻写造厯书

供诸坛祀祭告神名版位昼日监及少监阙则置判监

事二人(以五官正充)礼生四人 厯生四人掌测验浑仪同

知算造王式元丰官制行罢司天监立太史局隶秘书

宋史巻一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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