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è fǔ gǔ tí xù zhuō bǔ gē

《乐府古题序 捉捕歌》

唐代 · 元稹

  • 类型诗
  • 朝代唐
  • 作者元稹
  • 句数24

作 者:元稹

朝 代:唐代

题 注:yuè fǔ gǔ tí xù zhuō bǔ gē

《乐府古题序 捉捕歌》原文

捉捕复捉捕,莫捉狐与兔。

狐兔藏窟穴,豺狼妨道路。

道路非不妨,最忧蝼蚁聚。

豺狼不陷穽,蝼蚁潜幽蠹。

切切主人窗,主人轻细故。

延缘蚀𣡵栌,渐入栋梁柱。

梁栋尽空虚,攻穿痕不露。

主人坦然意,昼夜安寝寤。

网罗布参差,鹰犬走回互。

尽力穷窟穴,无心自还顾。

客来歌捉捕,歌竟泪如雨。

岂是惜狐兔,畏君先后误。

愿君埽梁栋,莫遣蝼蚁附。

次及清道涂,尽灭豺狼步。

主人堂上坐,行客门前度。

然后巡野田,徧张畋猎具。

外无枭獍援,内有熊罴驱。

狡兔掘荒榛,妖狐熏古墓。

用力不足多,得禽自无数。

畏君听未详,听客有明喻。

虮虱谁不轻,鲸鲵谁不恶。

在海尚幽遐,在怀交秽汚。

歌此劝主人,主人那不悟。

不悟还更歌,谁能恐违忤。

作者「元稹」简介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内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贬江陵士曹参军,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诰。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庆,今编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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