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裳羽衣歌》原文
我昔元和侍宪皇,曾陪内宴宴昭阳。
千歌百舞不可数,就中最爱霓裳舞。
舞时寒食春风天,玉钩栏下香案前。
案前舞者颜如玉,不著人家俗衣服。
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
娉婷似不任罗绮,顾听乐悬行复止。
磬箫筝笛遰相搀,击𢬍弹吹声逦迤。
散序六奏未动衣,阳台宿云慵不飞。
中序擘𬴃初入拍,秋竹竿裂春冰拆。
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
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烟蛾歛略不胜态,风袖低昂如有情。
上元点鬟招萼绿,王母挥袂别飞琼。
繁音急节十二徧,跳珠撼玉何铿铮。
翔鸾舞了却收翅,唳鹤曲终长引声。
当时乍见惊心目,凝视谛听殊未足。
一落人间八九年,耳冷不曾闻此曲。
湓城但听山魈语,巴峡唯闻杜鹃哭。
移领钱唐第二年,始有心情问丝竹。
玲珑箜篌谢好筝,陈宠觱栗沈平笙。
清弦脆管纤纤手,教得霓裳一曲成。
虚白亭前湖水畔,前后祗应三度按。
便除庶子抛却来,闻道如今各星散。
今年五月至苏州,朝钟暮角催白头。
贪看案牍常侵夜,不听笙歌直到秋。
秋来无事多闲闷,忽忆霓裳无处问。
闻君部内多乐徒,问有霓裳舞者无。
荅云七县十万户,无人知有霓裳舞。
唯寄长歌与我来,题作霓裳羽衣谱。
四幅花牋碧间红,霓裳实录在其中。
千姿万状分明见,恰与[昭]阳舞者同。
眼前髣髴覩形质,昔日今朝想如一。
疑从魂梦呼召来,似著丹青图写出。
我爱霓裳君合知,发于歌咏形于诗。
君不见我歌云,惊破霓裳羽衣曲。
又不见我诗云,曲爱霓裳未拍时。
由来能事皆有主,杨氏创声君造谱。
君言此舞难得人,须是倾城可怜女。
吴妖小玉飞作烟,越艳西施化为土。
娇花巧笑久寂寥,娃馆苎萝空处所。
如君所言诚有是,君试从容听我语。
若求国色始翻传,但恐人间废此舞。
妍媸优劣宁相远,大都只在人擡举。
李娟张态君莫嫌,亦拟随宜且教取。
作者「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