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内门捉得御厨杂使衙官偷肉》
唐代 · 宋光嗣
- 类型诗
- 朝代唐
- 作者宋光嗣
- 句数4
《判内门捉得御厨杂使衙官偷肉》原文
斤斤肉是官家物,饱祭喉咙(一作「陇头」)更将出。
不能为食斩君头,领送右巡枷见骨。
(均见四处何光远《鉴诫录》卷六《戏判作》。
)。
作者「宋光嗣」简介
六军诸卫事。凡断国章,多同儿戏。前蜀亡,为王宗弼所杀。诗七首。(《全唐诗》无宋光嗣诗,传据《十国春秋》卷四十六本传)
唐代 · 宋光嗣
斤斤肉是官家物,饱祭喉咙(一作「陇头」)更将出。
不能为食斩君头,领送右巡枷见骨。
(均见四处何光远《鉴诫录》卷六《戏判作》。
)。
六军诸卫事。凡断国章,多同儿戏。前蜀亡,为王宗弼所杀。诗七首。(《全唐诗》无宋光嗣诗,传据《十国春秋》卷四十六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