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送王十六判官

唐代杜甫

原文(简体)

客下荆南尽,君今复入舟。

买薪犹白帝,鸣橹少沙头。

衡霍生春早,潇湘共海浮。

荒林庾信宅,为仗主人留。

繁体原文

客下荆南盡,君今復入舟。

買薪猶白帝,鳴櫓少沙頭。

衡霍生春早,瀟湘共海浮。

荒林庾信宅,爲仗主人留。

平仄与韵脚

客下荆南尽,君今复入舟。

买薪犹白帝,鸣橹少沙头。

衡霍生春早,潇湘共海浮。

荒林庾信宅,为仗主人留。

韵脚(平水韵):下平十一尤

平仄据《广韵》音韵地位推导(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韵目归并平水韵,多音字以首音为准,未收字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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