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送人流貶

唐代李益

原文(简体)

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

谤远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风先独树,瘴雨失荒城。

畴昔长沙事,三年召贾生。

繁体原文

漢章雖約法,秦律已除名。

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

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

平仄与韵脚

汉章虽约法,秦律已除名。

谤远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风先独树,瘴雨失荒城。

畴昔长沙事,三年召贾生。

韵脚(平水韵):下平八庚

平仄据《广韵》音韵地位推导(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韵目归并平水韵,多音字以首音为准,未收字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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