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從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

唐代白居易

原文(简体)

承华东署三分务,履道西池七过春。

歌酒优游聊卒岁,园林萧洒可终身。

留侯爵秩诚虚贵,疏受生涯未苦贫。

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

繁体原文

承華東署三分務,履道西池七過春。

歌酒優游聊卒歲,園林蕭灑可終身。

留侯爵秩誠虛貴,疏受生涯未苦貧。

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閑人。

平仄与韵脚

承华东署三分务,履道西池七过春。

歌酒优游聊卒岁,园林萧洒可终身。

留侯爵秩诚虚贵,疏受生涯未苦贫。

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

韵脚(平水韵):上平十一真

平仄据《广韵》音韵地位推导(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韵目归并平水韵,多音字以首音为准,未收字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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