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偶題二首 二

唐代劉言史

原文(简体)

得罪除名谪海头,惊心无暇与身愁。

中使不知何处住,家书莫寄向春州。

繁体原文

得罪除名謫海頭,驚心無暇與身愁。

中使不知何處住,家書莫寄向春州。

平仄与韵脚

得罪除名谪海头,惊心无暇与身愁。

中使不知何处住,家书莫寄向春州。

韵脚(平水韵):下平十一尤

平仄据《广韵》音韵地位推导(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韵目归并平水韵,多音字以首音为准,未收字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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