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詩 十二

唐代拾得

原文(简体)

男女为婚嫁,俗务是常仪。

自量其事力,何用广张施。

取债夸人我,论情入骨痴。

杀他鸡犬命,身死堕阿鼻。

繁体原文

男女爲婚嫁,俗務是常儀。

自量其事力,何用廣張施。

取債誇人我,論情入骨癡。

殺他雞犬命,身死墮阿鼻。

平仄与韵脚

男女为婚嫁,俗务是常仪。

自量其事力,何用广张施。

取债夸人我,论情入骨痴。

杀他鸡犬命,身死堕阿鼻。

韵脚(平水韵):上平四支去声四寘

平仄据《广韵》音韵地位推导(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韵目归并平水韵,多音字以首音为准,未收字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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