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 十二
唐代拾得
原文(简体)
男女为婚嫁,俗务是常仪。
自量其事力,何用广张施。
取债夸人我,论情入骨痴。
杀他鸡犬命,身死堕阿鼻。
繁体原文
男女爲婚嫁,俗務是常儀。
自量其事力,何用廣張施。
取債誇人我,論情入骨癡。
殺他雞犬命,身死墮阿鼻。
平仄与韵脚
男女为婚嫁,俗务是常仪。
平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
自量其事力,何用广张施。
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
取债夸人我,论情入骨痴。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杀他鸡犬命,身死堕阿鼻。
仄平平仄仄,平仄平平仄。
韵脚(平水韵):施(上平四支)、鼻(去声四寘)
平仄据《广韵》音韵地位推导(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韵目归并平水韵,多音字以首音为准,未收字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