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經賈島舊居

唐代齊己

原文(简体)

先生居处所,野烧几为灰。

若有吟魂在,应随夜魄回。

地宁销志气,天忍罪清才。

古木霜风晚,江禽共宿来。

繁体原文

先生居處所,野燒幾爲灰。

若有吟魂在,應隨夜魄迴。

地寧銷志氣,天忍罪清才。

古木霜風晚,江禽共宿來。

平仄与韵脚

先生居处所,野烧几为灰。

若有吟魂在,应随夜魄回。

地宁销志气,天忍罪清才。

古木霜风晚,江禽共宿来。

韵脚(平水韵):上平十灰

平仄据《广韵》音韵地位推导(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韵目归并平水韵,多音字以首音为准,未收字标「?」,仅供参考。

齊己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