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十四

唐代王梵志

原文(简体)

有事须相问,平章莫自专。

和同相用语,莫取妇儿言。

繁体原文

有事須相問,平章莫自專。

和同相用語,莫取婦兒言。

平仄与韵脚

有事须相问,平章莫自专。

和同相用语,莫取妇儿言。

韵脚(平水韵):上平十三元

平仄据《广韵》音韵地位推导(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韵目归并平水韵,多音字以首音为准,未收字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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