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十八

唐代王梵志

原文(简体)

亲中除父母,兄弟更无过。

有莫相轻贱,无时始认他。

繁体原文

親中除父母,兄弟更無過。

有莫相輕賤,無時始認他。

平仄与韵脚

亲中除父母,兄弟更无过。

有莫相轻贱,无时始认他。

韵脚(平水韵):下平五歌

平仄据《广韵》音韵地位推导(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韵目归并平水韵,多音字以首音为准,未收字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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