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
唐代志端
原文(简体)
年来(一作「来年」)二月二,别汝暂相弃。
爇(一作「烧」)灰散四林,勿(一作「免」)占檀那地。
(见《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二。
注一作者为《五灯会元》卷八之异文。
)。
繁体原文
年來(一作「來年」)二月二,別汝暫相棄。
爇(一作「燒」)灰散四林,勿(一作「免」)占檀那地。
(見《景德傳燈錄》卷二十二。
注一作者爲《五燈會元》卷八之異文。
)。
年来(一作「来年」)二月二,别汝暂相弃。
爇(一作「烧」)灰散四林,勿(一作「免」)占檀那地。
(见《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二。
注一作者为《五灯会元》卷八之异文。
)。
年來(一作「來年」)二月二,別汝暫相棄。
爇(一作「燒」)灰散四林,勿(一作「免」)占檀那地。
(見《景德傳燈錄》卷二十二。
注一作者爲《五燈會元》卷八之異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