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的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𦤿【广韵】【集韵】【韵会】【正韵】𠀤乌谷切,音沃。【说文】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也。【风俗通】止也。【集韵】具也。【玉篇】居也,舍也。【诗·秦风】在其板屋。【周礼·地官】考夫屋。【注】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出地贡者,三三相任。又田不耕者,出屋粟。 又车盖也。【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围汉王荥阳,纪信诳楚,乗黄屋车,傅左纛。 又夏屋,大俎也。【诗·秦风】于我乎,夏屋渠渠。【注】夏,大也。渠渠,俎深广貌。 又【礼·杂记】诸侯素锦以为屋,士輤苇席以为屋。【注】小帐覆棺者。 又地名。【春秋·隐八年】宋公齐侯衞侯盟于瓦屋。【注】周地。 又王屋,山名,在河东垣县。 又【越南志】神屋,龟甲也。 又屋庐,复姓。<hr>考证:〔【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围汉王荥阳,纪信诳楚,乗黄屋车,传左纛。〕 谨照原文传改傅。〔【礼·杂记】诸侯素锦以为屋,士輤苇以为屋。〕 谨照原文苇下增席字。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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