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的康熙字典原文
【唐韵】方肺切【集韵】【韵会】放吠切,𠀤音癈。【说文】屋顿也。 又【尔雅·释诂】止也。【注】止住也。【礼·曲礼】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 又【尔雅·释诂】废,舍也。【注】舍,放置。【周礼·天官·大宰】八柄,七曰废,以驭其罪。【注】废,犹放也。【又】八则,三曰废置,以驭其吏。 又【尔雅·释诂】大也。【诗·小雅】废为残赋。【传】废,忲也。【释文】一本作废。大也。 又堕也。【左传·定三年】邾子自投于床,废于炉炭。【注】废,堕也。 又【转注古音】音发。【前汉·郊祀歌】西颢沆砀。秋气肃杀。含秀垂颖,续旧不废。 又与癈通。【左传·昭十四年】司徒老祁虑癸伪癈疾。 又与拨通。【周礼·冬官考工记·梓人】拨尔而怒。【注】故书拨作废。郑司农云:废读为拨。<hr>考证:〔【说文】屋倾也。〕 谨照原文倾改顿。〔【周礼·冬官考工记·梓人】必拨而怒。〕 谨按原文文义,必字可省,尔字不可省。谨改拨尔而怒。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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