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的康熙字典原文

【唐韵】【集韵】【韵会】𠀤职吏切,音志。【说文】记志也。【唐书·褚亮传】图史一经目,辄志于心。【南齐书·王慈传】朝堂榜志。【列子·杨朱篇】大古之事灭矣,孰志之哉。【文中子·述史篇】制志诏𠕁,则几乎典诰矣。【注】志,臣下志君之善也。 又【正韵】支义切,音寘。义同。 又同志。【正字通】凡史传记事之文曰志。【周礼·春官】小史掌邦国之志。【注】志,谓记也。又【汉书】有十志,俱与志同。 又【类篇】或作识。【论语】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 又【韵会】通作痣。【史记·汉高祖纪】左股七十二黑子。【师古注】今中国通呼为黡子,吴楚俗谓之志。志,记也。【南齐书·江祏传】高宗胛上有赤志。<hr>考证:〔【论语】汝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 谨照原文汝改女。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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