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的康熙字典原文

【唐韵】离灼切【集韵】【韵会】【正韵】力灼切,𠀤音略。【说文】夺取也。【广韵】抄掠,劫人财物也。【战国策】掠于郊野,以足军食。通作略。亦作剠。或作㧰。 又【增韵】捎取也,拂过也。 又书法长撇古名掠。【柳宗元曰】掠左出而锋欲轻。 又【广韵】【集韵】【韵会】力让切【正韵】力仗切,𠀤音亮。亦夺取也。【左传·襄十一年】禁侵掠。又【昭二十年】输掠其聚。【前汉·高帝纪】所过毋得卤掠。 又搒笞也,治也。【礼·月令】毋肆掠,止狱讼。【注】掠谓捶治人。【前汉·𨻰万年传】下狱掠治。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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