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的康熙字典原文

【唐韵】【集韵】【韵会】渠之切【正韵】渠宜切,𠀤音奇。【说文】熊旗五游,以象罚星,士卒以为期。【释名】熊虎为旗,军将所建,象其猛如虎,与众期其下也。【周礼·春官·司常】熊虎为旗。【又】师都建旗。【注】画熊虎者,鄕遂出军赋,象其守猛莫敢犯也。 又【左传·闵二年】佩衷之旗也。【注】旗,表也。 又星名。【史记·天官书】东北曲十二星曰旗。【注】两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为旌表。 又姓。【广韵】齐卿子旗之后,汉有九江太守旗光。 又与箕同。【荀子·富国篇】则国安于盘石,寿于旗翼。【注】旗,读为箕。箕翼,二十人宿名。 又【韵补】叶渠尤切。【班固·西都赋】乗輚辂,登龙舟,张凤盖,建华旗。○按《说文》旗从㫃其声,训熊旗五游,以象罚星,士卒以为期也。旗从㫃,斤声,训旗有众铃以令众也。分旗,旗为二。《正字通》云:周礼九旗所画异物,所建异名,各有等差。虽旌旄之通称,而制度自别,未可合为一也。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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