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的康熙字典原文

【唐韵】去其切【集韵】【韵会】丘其切,𠀤音僛。【说文】诈欺也。【新书·道术篇】仁义修立谓之任,反任为欺。【论语】吾谁欺。【史记·循吏传】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 又自昧其心曰欺。【大学】毋自欺也。【苏洵曰】书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圣人以为自欺。【吕祖谦论郑庄公杀叔段曰】将欲欺人,必先欺心。 又欺,㨆也。【扬子·方言】晋、魏、河内之北谓㨆曰残,楚谓之贪,南楚江、湘之闲谓之欺。【郭注】言欺㨆难厌也。今关西人呼打为㨆,音廪,或洛感反。 又诋欺,汉法名。汉有诽谤诋欺法,至哀帝始除之。 又谩也,陵也。【李翊·俗呼小录】见陵于人为欺负。 又欺𤟧,大首也。【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仡欺𤟧以雕𥄴。【注】欺𤟧,大首也。雕𥄴,如雕之视也。𥄴与瞲同。 【集韵】或作倛。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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