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的说文解字

死也。从歺朱声。汉令曰:“蛮夷长有罪,当殊之。”

拼音 shū · 反切 市朱切 · 说文部首 歺

段玉裁注(4 条)

死也。
凡汉诏云殊死者、皆谓死罪也。死罪者首身分离。故曰殊死。引伸为殊异。
从𣦵。朱声。
市朱切。四部。
一曰𣃔也。
各本无此四字。依左传释文补。𣃔与死本无二义。许以字从𣦵。故以死为正义。凡物之𣃔为别一义。左传曰。武城人塞其前。𣃔其后之木而弗殊。邾师过之。乃推而蹷之。史苏秦列传。刺苏秦不死。殊而走。按弗殊者。谓不绝也。不死殊而走者、谓人虽未死。创已决裂也。皆𣃔之说也。宣帝诏曰。骨肉之亲。粲而不殊。凡言殊异、殊绝皆引伸之义。殳部曰。以杖殊人。谓隔远敌仇不得近。亦是𣃔义。
汉令曰。蛮夷长有罪当殊之。
按殊之者、绝之也。所谓别异蛮夷。此举汉令证𣃔义。而裴驷以来皆谓殊之为诛死。夫蛮夷有罪。非能必执而杀之也。而顾箸为令哉。今锴本作当殊之市。多市字。此由张次立以铉本改锴本。误以铉本市朱切市字系殊之下。其可笑有如此者。

《说文解字》为东汉许慎所著,段玉裁注为清代注本,原文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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