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的康熙字典原文
【广韵】之戍切【集韵】【韵会】朱戍切,𠀤音铸。【玉篇】疏也,解也。【正韵】训释也。【毛诗·序疏】注者,着也。言为之解说,使其义着明也。【仪礼·士冠礼疏】言注者,注义于经下,若水之注物,亦名为着。【晋书·向秀传】始秀欲注《庄子》,嵆康曰:此书讵复须注。【旧唐书·𤣥宗纪】上训注《孝经》,颁于天下。 又【博雅】识也。【通俗文】记物曰注。【谷梁传·昭十一年】一事注乎志,所以恶楚子也。【后汉·律历志论】重黎记注。 又【类篇】拏也。【扬子·方言】謰謱,拏也。南楚或谓之支注。 又【广韵】中句切【集韵】株遇切,𠀤音驻。义同。 又【类篇】述也。 【集韵】或作注。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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