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的康熙字典原文
【唐韵】戸公切【集韵】【正韵】胡公切,𠀤音红。【说文】洚水也。【书·尧典】汤汤洪水方割。 又大也。【书·大诰】洪惟我幼冲人。 又水名,在东郡。【水经】济水故渎,又北右合洪水。 又泽名。【广舆记】洪泽,在淮安府山阳县界。 又【扬子·方言】石阻河流为洪。【田艺蘅煑泉小品】泽感而山不应,则怒而为洪。【漫叟诗话】滩石湍激其中,深仅可容舟者,谓之洪。 又射洪,县名。【广舆记】潼川州有射洪县。 又州名。【韵会】汉豫章郡,隋置洪州。 又井名,在豫章郡散原山西北。【水经注】洪井飞流,悬注无底。 又山名。【广舆记】在福宁州城南。 又【辍耕录】脉以浮而有力为洪。又姓。【广韵】共工氏之后,本姓共氏。 又通作鸿。【史记·河渠书】禹抑鸿水。 又【集韵】古巷切,音绛。水名。义同洚水之洚。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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