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拼音 jiǔ,注音 ㄐㄧㄡˇ,部首 王,部外 3 画,总笔画 7 画,左右结构,造字法属形声,《通用规范汉字表》一级字,五笔 GQYY,四角号码 1718.0,仓颉 MGNO,中文电码 3773,区位码 3033,统一码 U+7396,异体字 九。
玖 的意思
玖
(形声。从玉,久声。本义似玉的黑色美石)
同本义
玖,石之次玉,黑色。--《说文》
报之以琼玖。--《诗·卫风·木瓜》
贻我佩玖。--《诗·王风·邱中有麻》
数词九的大写
玖jiǔ
⒈"九"的大写。
⒉像玉的一种浅黑色石头。
玖 的国语辞典释义
ㄐㄧㄡˇjiǔ
- 1
名比玉稍差的黑色美石。
- 《说文解字.玉部》:「玖,石之次玉黑色者。」
- 《诗经.王风.丘中有麻》:「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 例:如:「琼玖」。
- 2
名九的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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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的说文解字
石之次玉黑色者。从玉久声。《诗》曰:“贻我佩玖。”读若芑。或曰若人句脊之句。
拼音 jiǔ · 反切 举友切 · 说文部首 玉
段玉裁注(5 条)
- 石之次玉黑色者。
- 诗木瓜传曰。玖、玉名。𠀌中有麻传曰。玖、石次玉者。按不应同物异训。葢木瓜传本作玉石。汉书西域传。于阗国多玉石。注曰。玉石、石之似玉者也。杨雄蜀都赋亦言玉石。转写石譌名耳。玖音近黝。故训黑色。
- 从王。久声。
- 陆德明引说文纪又反。唐韵举友切。古音在一部。诗久字在一部。孔子易传久在三部。
- 诗曰。贻我佩玖。
- 贻当作诒。王风文。
- 读若𦬊。
- 此古音在一部之证。
- 或曰。若人句脊之句。
- 此又一音也。上句音钩。下句当作痀。𤕬部曰。痀、曲脊也。古读如苟。句声在四部。此一部三部四部合韵最近之理。
玖 的康熙字典原文
【唐韵】举友切【韵会】已有切,𠀤音九。【说文】石之次玉黑色者。【诗·衞风】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传】琼玖,玉名。【释文】玖,音久。书云:玉黑色。 又【五音集韵】居祐切,音救。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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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声旁的字(久)
以上形声字均以「久」为声旁,字音多与「久」相同或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