讁的康熙字典原文
【广韵】同谪。【小尔雅】责也。【诗·邶风】室人交徧讁我。【传】责也。【周语】秦师必有讁。【注】犹咎也。【前汉·武帝纪】发责吏穿昆明池。【师古注】吏有罪者,发而役之。 又【扬子·方言】过也。南楚以南,凡相非议人谓之讁。【郭注】讁,音赜,谓罪过也。亦音适,罪罚也。 又【集韵】通作适。【诗·商颂】勿予祸适。【毛传】过也。韩诗云:数也。【朱传】适、讁通。【前汉·武帝纪】发天下七科讁出朔方。【史记·大宛传】作七科适。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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