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𧥳【唐韵】书之切【集韵】【韵会】【正韵】申之切,𠀤始平声。【说文】志也。【释名】之也,志之所之也。【书·舜典】诗言志。【传】心之所之谓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诗言志。【诗·国风·关雎序】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前汉·艺文志】诵其言,谓之诗。【旧唐书·经籍志】诗以纪兴衰诵欢。 又六诗。【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疏】按诗上下惟有风雅颂是诗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赋兴,故总谓之六诗。【郑康成·六艺论】诗,弦歌讽谕之声也。朱子曰:风雅颂,声乐部分之名。赋比兴,则所以制作风雅颂之体也。 又乐章也。【荀子·劝学篇】诗者,中声之所止也。【注】诗谓乐章,所以节声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类篇】承也,持也。【礼·内则】国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吉者宿齐,朝服寝门外,诗负之。【注】诗之言承也。【疏】《诗含神雾》云:诗者,持也。以手维持,则承奉之义,谓以手承下而抱负之。 又姓。【后汉·南蛮传】诗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汇补】读作诛。【荀子·王制篇】修宪令,审诗商。【注】诗商,当为诛赏。【乐论篇】作审诛赏。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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