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的康熙字典原文

【唐韵】失人切【集韵】【韵会】【正韵】升人切,𠀤音申。【说文】躬也,象人之身。【尔雅·释诂】我也。【疏】身,自谓也。【释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广韵】亲也。【九经韵览】躯也。总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又【系辞】近取诸身。【书·伊训】检身若不及。【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又【诗·大雅】大任有身。【传】身,重也。【笺】重为怀孕也。【疏】以身中复有一身,故言重。 又告身。【唐书·选举志】拟奏受皆给以符,谓之告身。 又【史记·西南夷传】身毒国。【注】索隐曰:身音捐。 又【韵补】叶尸连切。【杨方·合欢诗】我情与子合,亦如影追身。寝共织成被,絮用同功绵。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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