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的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𠴿【广韵】方美切【集韵】【韵会】补美切【正韵】补委切,𠀤音比。【释名】鄙,否也。小邑不能远通也。【周礼·天官·大宰】以八则治都鄙。【注】都之所居曰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内者。又【地官·遂人】掌造县鄙形体之法,五酂为鄙,五鄙为县。 又【广韵】边鄙也。【左传·隐元年】太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注】鄙,郑边邑。 又【正韵】陋也,厌薄之也。【左传·宣十四年】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老子·道德经】众人皆有以,我独顽似鄙。 又鄙与都对言,朴野也。【淮南子·诠言训】夫始于都者,常大于鄙。 又鄙与仁对,言不通也。【前汉·董仲舒传】或仁或鄙。 又啬于财者曰鄙吝。 俗作鄙、𨝣。<hr>考证:〔【老子·道德经】众人皆有以,我独顽且鄙。〕 谨照原文且改似。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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