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典

的康熙字典原文

【唐韵】【集韵】𠀤郞计切,音丽。【说文】附着也。【后汉·冯异传】部分诸将,各有配隶。【注】隶,属也。又【孔融传】皆隶名而已。 又【史记·酷吏传】关东吏隶郡国出入关者。【注】隶,阅也。 又【广韵】仆隶。【集韵】贱称也。【左传·隐五年】皂隶之事。【注】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又【桓二年】士有隶子弟。【注】士𤰞,自以其子弟为仆隶。【周礼·夏官·方相氏】帅百隶而时傩。【仪礼·既夕】隶人涅厕。【注】隶人,罪人也。今之徒役作者也。【晋语】其犹隶农也。【注】隶,今之徒也。 又官名。【周礼·夏官】隶仆掌五寝之扫除粪洒之事。又【秋官】司隶掌五隶之灋:罪隶、蛮隶、闽隶、夷隶、貉隶。又【前汉·百官公卿表】司隶校尉周官。 又【后汉·律历志】隶首作数。【注】博物记曰:隶首,黄帝之臣。一说隶首,善算者也。 又【正字通】姓也。汉隶延之。 又隶书。【晋书·衞恒传】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汉因行之。隶书者,篆之捷也。○按隶书,诸说不一。或云秦后旴阳变小篆为隶书。或言程邈狱中所造。韵会辨之颇当,盖古之隶,即今之真书行书也。周兴嗣千字文,杜藁钟隶。萧子云云:论草隶法,逸少不及元常,子敬不及逸少。任玠五体序云:隶则羲、献、钟、庾、欧、虞、颜、柳。孙过庭书谱曰:元常精于隶,伯英工于草,逸少兼之,此皆以真行书为隶也。欧阳修集古录,始误以八分书为隶。书苑云:蔡琰言,割程隶八分,取二分,割李篆二分,取八分,于是为八分书。任玠亦云:八分酌乎篆隶之闲,则隶之非八分可知。唐六典云:校书郞正字,所掌字体有五,一古文,二大篆,皆不用。三小篆,印玺旗旛用之。四八分,石经𥓓刻用之。五隶书,典籍表奏公私文疏用之。据此,益可信隶即今之楷书。《正字通》云:东魏大觉寺𥓓题曰:隶书,今楷字也。亦其一证。 又【集韵】力智切,音荔。附也。 又【类篇】力结切,音捩。仆也。 【说文】本作𨾀。【广韵】俗作𥛬。【韵会】【正韵】作𨽾,非。

《康熙字典》为清代官修字典(1716 年成书),原文属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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