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48
钦定四库全书
金史卷四十八
元中书右丞相 裁托克托等修
志第二十九
食货三(钱币)
钱币金初用辽宋旧钱天㑹末虽刘豫阜昌元寳阜昌
重寳亦用之海陵庶人贞元二年迁都之后戸部尚书
蔡松年复钞引法遂制交钞与钱并用正隆二年歴四
十余岁始议鼓铸冬十月初禁铜越外界悬罪赏格括
民间铜鍮器陜西南京者输京兆他路悉输中都三年
二月中都置钱监二东曰宝源西曰寳丰京兆置监一
曰利用三监铸钱文曰正隆通寳轻重如宋小平钱而
肉好字文峻整过之与旧钱通用世宗大定元年用吏
部尚书张中彦言命陜西路参用宋旧铁钱四年寖不
行诏陜西行戸部并两路通检官详究其事皆言民间
用钱名与铁钱兼用其实不为凖数公私不便遂罢之
八年民有犯铜禁者上曰销钱作铜旧有禁令然民间
犹有铸镜者非销钱而何遂并禁之十年上谕戸部臣
曰官钱积而不散则民间钱重贸易必艰宜令市金银
及诸物其诸路酤𣙜之货亦令以物平折输之十月上
责戸部官曰先以官钱率多恐民间不得流通令诸处
贸易金银丝帛以图流转今知乃有以抑配反害百姓
者前许院务得折纳轻赍之物以便民是皆朕思而后
行者也此尚出朕安用若为又随处时有振济往往近
地无粮取于它处往反既逺人愈难之何为不随处起
仓年丰则多籴以备振赡设有缓急亦岂不易办乎而
徒使钱充府库将安用之天下之大朕岂能一一徧知
凡此数事汝等何为而使至此且戸部与它部不同当
从宜为计若但务因循以守其职则戸部官谁不能为
十一年二月禁私铸铜镜旧有铜器悉送官给其直之
半惟神佛像钟磬钹钴腰束帯鱼袋之属则存之十二
年正月以钱少命尚书省遣使诸路规措铜货能指坑
冶得实者赏上与宰臣议鼓铸之术宰臣曰有言所在
有金银坑冶皆可采以铸钱臣窃谓工费过于所得数
倍恐不可行上曰金银山泽之利当以与民唯钱不当
私铸今国家财用丰盈若流布四方与在官何异所费
虽多俱在民间而新钱日増尔其遣能吏经营之左丞
石琚进曰臣闻天子之富藏在天下钱货如泉正欲流
通上复问琚曰古亦有民自铸钱者乎琚对曰民若自
铸则小人图利钱益薄恶此古所以禁也十三年命非
屯兵之州府以钱市易金帛运致京师使钱币流通以
济民用十五年十一月上谓宰臣曰或言铸钱无益所
得不偿所费朕谓不然天下一家何公私之间公家之
费私家得之但新币日増公私俱便也十六年三月遣
使分路访察铜鑛苗脉十八年代州立监铸钱命震武
军节度使李天吉知保徳军事高季孙往监之而所铸
斑驳黒澁不可用诏削天吉季孙等官两阶觧职仍杖
季孙八十更命工部郎中张大节吏部员外郎麻珪监
铸其钱文曰大定通寳字文肉好又胜正隆之制世传
其钱料微用银云十九年始铸至万六千余贯二十年
诏先以五千进呈而后命与旧钱并用初新钱之未行
也以宋大观钱作当五用之二月上闻上京修内所市
民物不即与直又用短钱责宰臣曰如此小事朕岂能
悉知卿等何为不察也时民间以八十为陌谓之短钱
官用足陌谓之长钱大名男子鄂勒巴者上言谓官私
所用钱皆当以八十为陌遂为定制二十年十一月名
代州监曰阜通设监一员正五品以州节度兼领副监
一员正六品以州同知兼领丞一员正七品以观察判
官兼领设勾当官二员从八品给银牌命副监及丞更
驰驿经理二十二年十月以参知政事钮祜禄额特埒
提控代州阜通监二十三年上以阜通鼓铸岁乆而钱
不加多葢以代州长贰㕔幕兼领而夺于州务不得专
意综理故也遂设副监监丞为正员而以节度领监事
二十六年上曰中外皆言钱难朕尝计之京师积钱五
百万贯亦不为多外路虽有终亦无用诸路官钱非屯
兵处可尽运至京师太尉丞相克寜曰民间钱固已艰
得若尽归京师民益艰得矣不若起其半至都余半变
折轻赍则中外皆便十一月上谕宰臣曰国家铜禁久
矣尚闻民私造腰帯及铙托为旧物公然市之宜加禁
约二十七年二月曲阳县铸钱别为一监以利通为名
设副监监丞给驿更出经营铜事二十八年上谓宰臣
曰今者外路见钱其数甚多闻有六千余万贯皆在僻
处积贮既不流散公私无益与无等耳今中都岁费三
百万贯支用不继若致之京师不过少有挽运之费纵
所费多亦惟散在民尔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十二月㕍
门五台民刘完等诉自立监铸钱以来有铜鑛之地虽
曰官运其顾直不足则令民共偿乞与本州司县均为
差配遂命甄官署丞丁用楫往审其利病还言所运铜
鑛民以物力科差济之非所愿也其顾直既低又有刻
剥之弊而相视苖脉工匠妄指人之垣屋及寺观谓当
开采因以取贿又随冶夫匠日办净铜四两多不及数
复销铜器及旧钱送官以足之今阜通利用两监岁铸
钱十四万余贯而岁所费乃至八十余万贯病民而多
费未见其利便也宰臣以闻乃罢代州曲阳二监初贞
元间既行钞引法遂设印造钞引库及交钞库皆设使
副判各一员都监一员而交钞库副则专主书押搭印
合同之亊印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五等谓之大钞
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五等谓之小钞与钞并行以
七年为限纳旧易新犹循宋张咏四川交子之法而纾
其期耳葢亦以铜少权制之法也时有欲罢之者至是
二监既罢有司言交钞旧同见钱商旅利于致逺往往
以钱买钞葢公私俱便之亊岂可罢去止因有厘革年
限不能无疑乞削七年釐革之法令民得常用若岁乆
字文磨㓕许于所在官库纳旧换新或聴便支钱遂罢
七年釐革之限交钞字昏方换法自此始而収歛无术
出多入少民寖轻之厥后其法屡更而不能革弊亦始
于此焉交钞之外制为阑作花纹其上衡书贯例左曰
某字料右曰某字号料号外篆书曰伪造交钞者斩告
捕者赏钱三百贯料号衡阑下曰中都交钞库准尚书
戸部符承都堂札付戸部覆㸃勘令史姓名押字又曰
圣㫖印造逐路交钞于某处库纳钱换钞更许于某处
库纳钞换钱官私同见钱流转其钞不限年月行用如
字文故暗或钞纸擦磨许于所属库司纳旧换新若到
库支钱或倒换新钞毎贯量尅工墨钱若干文库搯攅
司库副使各押字年月日印造钞引库库子库司副使
各押字上至尚书戸部官亦押字其搭印支钱处合同
余用印依常例初大定间定制民间应许存留铜鍮器
物若申卖入官每斤给钱二百文其弃藏应禁器物首
纳者毎斤给钱百文非器物铜货一百五十文不及斤
者计给之在都官局及外路造卖铜器价令运司佐贰
检校镜毎斤三百十四文镀金御仙花腰帯十七贯六
百七十一文五子荔支腰帯十七贯九百七十一文抬
钑罗文束帯八贯五百六十文鱼袋二贯三百九文钹
钴铙磬毎斤一贯九百二文铃杵坐铜者二贯七百六
十九文鍮石者三贯六百四十六文明昌二年十月勅
减卖镜价防私铸销钱也旧尝以夫匠逾天山北界外
采铜明昌三年监察御史李炳言顷闻有司奏在官铜
数可支十年若复每岁令夫匠过界逺采不惟多费复
恐或生邉衅若支用将尽之日止可于境内采炼上是
其言遂不许出界五月勅尚书省曰民间流转交钞当
限其数毋令多于见钱也四年上谕宰臣曰随处有无
用官物可为计置如铁钱之类是也或有言铁钱有破
损当令所司以铜价偿之者参知政事胥持国不可上
曰令儥之尚坏不儥将尽壊矣若果无用曷别为计持
国曰如江南用铜钱江北淮南用铁钱葢以隔阂铜钱
不令过界尔如陜西市易亦有用银布姜麻若旧有铁
钱姑宜収贮以备缓急遂令有司籍铁钱及诸无用之
数贮于库八月提刑司言所降陜西交钞多于见钱使
民艰于流转宰臣以闻遂令本路𣙜税及诸名色钱折
交钞官兵俸许钱绢银钞各半之若钱银数少即全给
交钞五年三月宰臣奏民间钱所以艰得以官豪家多
积故也在唐元和间尝限富家钱过五千者死王公重
贬没入以五之一赏告者上令参酌定制令官民之家
以品从物力限见钱多不过三万贯明安穆昆则以牛
具为差不得过万贯凡有所余尽令易诸物収贮之有
能告数外留钱者奴婢免为良佣者出离以十之一为赏余
皆没入又谕㫖有司凡出使髙丽国还者所得铜器令
尽买之承安二年十月宰臣奏旧立交钞法凡以旧易
新者毎贯取工墨钱十五文至大定二十三年不拘贯
例毎张収八文既无益于官亦妨钞法宜从旧制便若
以钞买盐引毎贯权作一贯五十文庶得多售上曰工
墨钱贯可令収十二文买盐引者毎贯可权作一贯一
百文时交钞所出数多民间成贯例者艰于流转诏以
西北二京辽东路从宜给小钞且许干官库换钱与它
路通行十一月尚书省议谓时所给官兵俸及邉戍军
须皆以银钞相兼旧例银毎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
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昻遂改铸银名承安寳货
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毎两折钱二贯公私同见钱用仍
定销铸及接受稽留罪赏格承安三年正月省奏随处
𣙜塲若许见钱越境虽非销毁即与销毁无异遂立制
以钱与外方人使及与交易者徒五年三斤以上死驵
侩同罪捕告人之赏官先为代给钱五百贯其逮及与
接引馆伴先排通引书表等以次坐罪仍令均偿时交
钞稍滞命西京北京临潢辽东等路一贯以上俱用银
钞寳货不许用钱一贯以下聴民便时既行限钱法人
多不遵上曰已定条约不为不重其令御史台及提刑
司察之九月以民间钞滞尽以一贯以下交钞易钱用
之遂复减元限之数更定官民存留钱法三分为率亲
王公主品官许留一分余皆半之其赢余之数期五十
日内尽易诸物违者以违制论以钱赏告者于两行部
各置回易务以绵绢物段易银钞亦许本务纳银钞赴
𣙜场出盐引纳钞于山东河北河东等路从便易钱各
降补官及徳号空勅三百度牒一千从两行部指定处
限四月进纳补换又更造一百例小钞并许官库易钱
一贯二贯例并支小钞三贯例则支银一两小钞一贯
若五贯十贯例则四分支小钞六分支银欲得寳货者
聴有阻滞及辄减价者罪之四年三月又以银钞阻滞
乃权止山东诸路以银钞与绵绢盐引从便易钱之制
令院务诸科名钱除京师河南陜西银钞从便余路并
许収银钞各半仍于钞四分之一许纳其本路随路所
収交钞除本路者不复支发余通行者并循环用之𣙜
货所鬻盐引収纳寳货与钞相半银毎两止折钞两贯
省许人依旧诣库纳钞随路漕河所収除额外羡余者
亦如之所支官钱亦以银钞相兼银已零截者令交钞
库不复支若寳货数少可浸増铸银钞既通则物价自
平虽有禁法亦安所施遂除阻滞银钞罪制四年以戸
部言命在都官钱𣙜货务盐引并听収寳货附近盐司
贴钱数亦许帯纳民间寳货有所归自然通行不至销
毁先是设四库印小钞以代钞本令人便赍小钞赴库
换钱即与支见钱无异今更不须印造俟其换尽可罢
四库但以大钞騐钱数支易见钱时私铸承安寳货者
多杂以铜锡寖不能行京师闭肆五年十二月宰臣奏
比以军储调发支出交钞数多遂铸寳货与钱兼用以
代钞本葢权时之制非经乆之法遂罢承安寳货泰和
元年六月通州刺史卢构言民间钞固已流行独银价
未平官之所定毎锭以十万为凖而市肆才值八万葢
出多入少故也若令诸税以钱银钞三分均纳庶革其
弊下省议宰臣谓军兴以来全頼交钞佐用以出多遂
滞顷令院务収钞七分亦渐流通若与银均纳则彼増
此减理必偏胜至碍钞法必欲银价之平宜令诸名若
铺马军须等钱许纳银半无者听便先是尝行三合同
交钞至泰和二年止行于民间而官不収歛朝廷虑其
病民遂令诸税各帯纳一分虽止系本路者亦许不限
路分通纳户部见徴累年铺马钱亦听収其半闰十二
月上以交钞事召戸部尚书孙铎侍郎张复亨议于内
殿复亨以三合同钞可行铎请废不用既而复亨言竟
诎自是而后国虚民贫经用不足专以交钞愚百姓而
法又不常世宗之业衰焉以至泰和三年其弊弥甚乃
谓宰臣曰大定间钱至足今民间钱少而又不在官何
耶其集问百官必有能知之者四年七月罢限钱法从
户部尚书上官瑜所请也四年欲増铸钱命百官议所
以足铜之术中丞孟铸谓销钱作铜及盗用出境者不
止宜罪其官及邻太府监梁&KR1723;等言铸钱甚费率费十
钱可得一钱识者谓费虽多犹増一钱也乞采铜拘器
以铸宰臣谓鼔铸未可速行其铜冶听民煎炼官为买
之凡寺观不及十人不许畜法器民间鍮铜器期以两
月送官给价匿者以私法坐限外人告者以知而不纠
坐其官寺观许童行告者赏俟铜多别具以闻八月定
从便易钱法听人输纳于京师而于山东河北大名河
东等路依数支取后铸大钱一直十篆文曰泰和重寳
背文有螭虎二与钞参行五年上欲罢交钞工墨钱复
以印费命贯止収六文六年四月陜西交钞不行以见
钱十万贯为钞本与钞相易复以小钞十万贯参用之
十一月复许诸路各行小钞中都路则于中都及保州
南京路则于南京归徳河南府山东东路则于益都济
南府山东西路则于东平大名府河北东路则于河间
府冀州河北西路则于真定彰徳府河东南路则于平
阳河东北路则于太原汾州辽东则于上京咸平西京
则于西京抚州北京则于临潢府官库易钱令戸部印
小钞五等附各路同见钱用七年正月勅所在官毋得
支出大钞在民者赴库以多寡制数易小钞及见钱院
务商税及诸名钱三分须纳大钞一分惟辽东从便时
民以货币屡变往往怨嗟聚语于市上知之谕㫖于御
史台曰自今都市敢有相聚论钞法难行者许人捕告
赏钱三百贯五月以戸部尚书高汝砺议立钞法条约
添印大小钞以钞库至急切増副使一员汝砺又与中
都路转运使孙铎言钱币上命中丞孟铸礼部侍郎乔
宇国子司业刘昻等十人议月余不决七月上召议于
奉和殿且谕汝砺曰今后毋谓钞多不加重而辄易之
重之加于钱可也明日勅民间之交易典质一贯以上
并用交钞毋得用钱须立契者三分之一用诸物六盘
山西辽河东以五分之一用钞东鄙屯田戸以六分之
一用钞不须立契者惟辽东钱钞从便犯者徒二年告
者赏有差监临犯者杖且觧职县官能奉行流通者升
余否者降罚集众沮法者以违制论工墨钱毎张止収
二钱商旅赍见钱不得过十贯所司籍办钞人以防伪
冒品官及民家存留见钱比旧减其数若旧有见钱多
者许送官易钞十贯以上不得出京又定制按察司以
钞法流通为称职而河北按察使锡卜察巡按所给劵
应得钞一贯以难支用命取见钱御史以沮坏钞法劾
之上曰纠察之官乃先壊法情不可恕杖之七十削官
一阶觧职戸部尚书高汝砺言钞法务在必行府州县
镇宜各籍办钞人给以条印听与人辨騐随贯量给二
钱贯例虽多六钱即止毎朝官出使则令体究通滞以
闻民间旧有宋㑹子亦令同见钱用十贯以上不许特
行𣙜盐许用银绢余市易及俸并用交钞其奇数以小
钞足之应支银绢而不足者亦以钞给之上遣近侍谕
㫖尚书省今既以按察司钞法通快为称职否则为不
称职仍干州府司县官给由内明书所犯之处但犯钞
法者虽监察御史举其能干亦不凖用十月杨序言交
钞料号不明年月故暗虽令赴库易新然外路无设定
库司欲易无所逺者直须赴都上以问汝砺对曰随处
州府库内各有办钞库子钞虽弊不伪亦可収纳去都
逺之城邑既有设置合同换钱客旅经之皆可相易更
虑无合同之地难以易者令官库凡纳昏钞者受而不
支于钞背印记官吏姓名积半岁赴都易新钞如此则
昏钞有所归而无滞矣十一月上谕戸部官曰今钞法
虽行卿等亦宜审察少有壅滞即当以闻勿谓已出而
惮改汝砺对曰今诸处置库多在公廨内小民出入颇
难虽有商贾易之然患钞本不丰比者河北西路转运
司言一富民首其当存留钱外见钱十四万贯他路脱
或有如此者臣等谓宜令州县委官及库典于市肆要
处置库支换以出首之钞为钞本十万戸以上州府给
三万贯以次为差易钱者人不得过二贯以所得工墨
钱充库典食直仍令州府佐贰及转运司官一员提控
上是之遂命移库于市肆之㑹令民以钞易钱是月勅
捕获伪造交钞者皆以交钞为赏时复议更钞法上从
高汝砺言命在官大钞更不许出聴民以五贯十贯例
者赴库易小钞欲得钱者五贯内与一緍十贯内与两
緍惟辽东从便河南陕西山东及它行钞诸路院务诸
税及诸科名钱并以三分为率一分纳十贯例者二分
五贯例者余并収见钱八年正月以京师钞滞定所司
赏罚格时新制按察司及州县官例以钞通滞为升降
遂命监察御史赏罚同外道按察司大兴府警巡院官
同外路州县官是月収毁大钞行小钞八月从辽东按
察司杨云翼言以咸平东京两路商旅所集遂从都南
例一贯以罚用交钞不得用钱十月孙铎又言民间钞
多正宜収歛院务税诸名钱可尽収钞秋夏税纳本色
外亦令収钞不拘贯例农民知之则渐重钞可以流通
比来州县抑配市肆买钞徒増骚优可罢诸处创设钞
局止令赴省库换易今小钞名限路分亦甚未便可令
通用上命急行之十二月宰臣奏旧制内外官兵俸皆
给钞其必用钱以足数者可以十分为率军兵给三分
官员承应人给二分多不过十贯凡前所収大钞俟至
通行当复计造其中须当精致以图经乆民间旧钞故
暗者乞许于所在库易新若官吏势要之家有贱买交
钞而于院务换钱兴贩者以违制论复遣官分路巡察
其限钱过数虽许奴婢以告乃有所属黙令其主藏匿
不以实首者可令按察司察之若旧限已满当复更展
十日许再令变易钞引诸物是制既行之后章宗寻崩
卫绍王继立大安二年溃河之役至以八十四车为军
赏兵衂国残不遑救弊交钞之轻几于不能市易矣至
宣宗贞祐二年二月思有以重之乃更作二十贯至百
贯例交钞又造二百贯至千贯例者然自泰和以来凡
更交钞初虽重不数年则轻而不行至是则愈更而愈
滞矣南迁之后国蹙民困军旅不息供亿无度轻又甚
焉三年四月河东宣抚使胥鼎上言曰今之物重其弊
在于钞窒有出而无入也虽院务税増収数倍而所纳
皆十贯例大钞此何益哉今十贯例者民间甚多以无
所归故市易多用见钱而钞毎贯仅直一钱曽不及工
墨之费臣愚谓宜权禁见钱且令计司以军须为名量
民力徴歛则泉货流通而物价平矣自是钱货不用富
家内困藏镪之限外弊交钞屡变皆至窘败谓之坐化
商人往往舟运贸易于江淮间钱多入宋矣宋人以为
喜而宋人不禁也识者惜其既不能重无用之楮而又
弃自古流行之寳焉五月权西安军节度使乌陵阿与
言闗陜军多供亿不足所仰交钞多取于京师徒成此繁
费乞降板就造便又言怀州旧铸钱钜万今既无用愿
贯为甲以给战士时有司轻罪议罚率以钱赎而当罪
不平遂命赎铜计赃皆以银价为率六月勅议交钞利
便七月改交钞名为贞祐寳券仍立沮阻罪九月御史
台言自多故以来全藉交钞以助军需然所入不及所
出则其价浸减卒无法以禁此自然之理也近用贞祐
寳劵以革其弊又虑既多而民轻与旧钞无异也乃令
民间市易悉从时估严立罪赏期于必行遂使商旅不
行四方之物不敢入夫京师百万之众日费不赀物价
宁不日贵耶且时估月再定之而民间价旦暮不一今
有司强之而市肆尽闭复议捜括隐匿必令如估鬻之
则京师之物指日尽而百姓重困矣臣等谓惟官和买
计赃之类可用时估余宜从便制可十二月上闻近京
郡县多籴于京师榖价翔踊令尚书省集戸部讲议所
开封府转运司议所以制之者戸部及讲议所言以五
斗出城者可阑籴其半转运司谓宜悉禁其出上从开
封府议谓寳券初行时民甚重之但以河北陕西诸路
所支既多人遂轻之商贾争收入京以市金银银价昻
榖亦随之若令寳券路各殊制则不可复入河南则河
南金银贱而榖自轻若直闭京城粟不出则外亦自守
不复入京榖当益贵宜谕郡县小民毋妄増价官为定
制务从其便四年正月监察御史田迥秀言国家调度
皆资寳券行才数月又复壅滞非约束不严奉行不谨
也夫钱币欲流通必轻重相权散歛有术而后可今之
患在出太多入太少耳若随时裁损所支而増其所収
庶乎或可也因条五事一曰省冗官吏二曰损酒使司
三曰节兵俸四曰罢寄治官五曰酒税及纳粟补官皆
当用寳券诏酒税从大定之旧余皆不从寻又更定捕
获伪造寳券官赏三月翰林侍讲学士赵秉文言比者
寳券滞塞盖朝廷将议更张而已妄传不用因之抑遏
渐至废绝此乃权归小民也自迁汴以来废回易务臣
愚谓当复置令职官通市道者掌之给银钞粟麦缣帛
之类权其低昻而出纳之仍自选良监当官营为之若
半年无过及券法流通则听所指任便差遣诏议行之
四月河东行省胥鼎言交钞贵乎流通今诸路所造不
充所出不以术収之不无缺误宜量民力徴歛以禆军
用河中宣抚司亦以寳券多出民不之贵乞騐民贫富
徴之虽为陕右若一体徴收则彼中所有日凑于河东
与不歛何异又河北寳券以不许行于河南由是愈滞
宰臣谓昨以河北宝券商旅赍贩继踵南渡遂致物价
翔涌乃权宜限以路分今鼎既以本路用度繁殷欲徴
军须钱宜从所请若陕西可徴与否诏令行省议定而
后行五月上以河北州府官钱散失多在民间命尚书
省经画之八月平章高琪奏军兴以来用度不赀惟頼
寳券然所入不敷所出是以浸轻今千钱之券仅直数
钱随造随尽工物日増不有以救之弊将滋甚宜更造
新券与旧为子母而兼而用之庶几工物俱省而用不
乏濮王守纯以下皆惮改奏曰自古军旅之费皆取于
民向朝廷以小钞殊轻权更寳券而复禁用钱小民浅
虑谓楮币易壊不若钱可乆于是得钱则珍藏而券则
亟用之惟恐破裂而至于废也今朝廷知支而不知収
所以钱日贵而券日轻然则券之轻非民轻之国家致
之然也不若量其所支复歛于民出入循环则彼知为
必用之物而知爱重矣今徒患轻而即欲更造不惟信
令不行且恐新券之轻复同旧券也既而陇州防御使
完颜㝢及陕西行省令史惠吉继言券法之弊㝢请姑
罢印造以见在者流通之若滞塞则騐丁口之多寡物
力之高下而徴之吉言劵者所以救弊一时非可流通
与见钱比必欲通之不过多歛少支尔然歛多则伤民
支少则用不足二者皆不可为今日计莫若更造以贞
祐通宝为名自百至三千等之为十听各路转运司印
造仍不得过五千贯与旧券参用庶乎可也诏集百官
议戸部侍郎鄂屯阿古礼部侍郎杨云翼郎中兰芝刑
部侍郎冯鹗皆主更造戸部侍郎高䕫员外郎张师鲁
兵部侍郎图克坦鄂勒博皆请徴歛惟戸部尚书萧贡
谓当如旧而工部尚书李元辅谓二者可并行太子少
保张行信亦言不宜更造但严立不行之罪足矣侍御
史赵伯成曰更造之法隂夺民利其弊甚于徴徴之为
法特徴于农民则不可若徴于市肆商贾之家是亦敦
本抑末之一端刑部主事王夀寜曰不然今之重钱轻
劵者皆农耳其歛必先于民而后可转运使王扩曰凡
论事当究其本今岁支军士家口粮四万余石如使斯
人地着少寛民力然后徴之则行之不难𣙜货司杨贞
亦欲节无名之费罢闲冗之官或有请铸大钱以当百
别造小钞以省费或谓县官当择人者独吏部尚书温
特赫思敬上书言国家立法莫不备具但有司不克奉
之而已诚使臣得便宜从事凡外路四品以下官皆许
杖决三品以上奏闻仍付监察二人驰驿往来法不必
变民不必徴一号令之可使上下无不奉法如其不然
请受重刑上以示宰臣曰彼自许如此试委之可乎宰
臣未有以处而监察御史陈规完颜蘓哷交诤以为事
有难行圣哲犹病之思敬何为者徒害人尔上以众议
纷纷月余不决厌之乃诏如旧纾其徴歛之期焉未几
竟用惠吉言造贞祐通寳兴定元年二月始诏行之凡
一贯当千贯増重伪造沮阻罪及捕获之赏五月以钞
法屡变随出而随壊制纸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至是
又甚艰得遂令计价但徴寳券通寳名曰桑皮故纸钱
谓可以免民输挽之劳而省工物之费也高汝砺言河
南调𤼵繁重所徴租税三倍于旧仅可供亿如此其重
也而今年五月省部以岁收通寳不充所用乃于民间
歛桑皮故纸钞七千万贯以补之又太甚矣而近又以
通寳稍滞又増两倍河南人戸农民三之二今年租税
徴尚未足而复令出此民若不籴当纳之租则卖所食
之粟舍此将何得焉今所急而难得者刍粮也出于民
而有限可缓而易为者交钞也出于国而可变以国家
之所自行者而强求之民将若之何向者大钞滞则更
为小钞小钞弊则改为寳劵寳券不行则易为通宝变
制在我尚何烦民哉民既悉力以奉军而不足又计口
计税计物计生殖之业而加徴若是其剥彼不能给则
有亾而已矣民逃田秽兵食不给是军储钞法两废矣
臣非于钞法不加意非故与省部相违也但以钞滞物
贵之害轻民去军饥之害重尔时不能用三年十月省
臣奏向以物重钱轻犯赃者计钱论罪则太重于是以
银为则毎两为钱二贯有犯通宝之赃者直以通宝论
如因军兴调发受通宝及三十贯者已得死刑准以金
银价才为钱四百有竒则当杖轻重之间悬绝如此遂
命准犯时银价论罪三月叅知政事李复亨言近制犯
通宝之赃者并以物价折银定罪每两为钱二贯而法
当赎铜者止纳通宝见钱亦乞令依上输银既足以惩
恶又有补于官诏省臣议遂命犯公错过悮者止徴通
宝见钱赃汚故犯者输银四年十二月镇南军节度使
温特赫思敬上书言钱之为泉也贵流通而不可塞积
于官而不散则病民散于民而不歛则阙用必多寡轻
重与物相权而后可大定之世民间钱多而钞少故贵
而易行军兴以来在官殊少民亦无几军旅调度悉仰
于钞日之所出动以万计至于填委市肆能无轻乎不
若弛限钱之禁许民自采铜铸钱而官制模范薄恶不
如法者令民不得用则钱必日多钞可少出少出则贵
而易行矣今日出益众民日益轻有司欲重之而不得
其法至乃计官吏之俸騐百姓之物力以歛之而卒不
能増重曾不知钱少之弊也臣谓宜令民铸钱当歛钞
者亦听其输银民因以银铸钱为数等文曰兴定元宝
定直以备军赏亦救弊之一法也朝廷不从五年闰十
二月宰臣奏向者宝券既弊乃造贞祐通宝以救之迄
今五年其弊又复如宝券之末初通宝四贯为银一两
今八百余贯矣宜复更造兴定宝泉子母相权与通寳
兼行毎贯当通宝四百贯以二贯为银一両随处置库
许人以通寳易之县官能使流通者则进官一阶升职
一等其或姑息以致壅滞则亦追降的决为差州府官
以所属司县定罪赏命监察御史及诸路行部官察之
定挠法失纠举法失举则御史降决行部官降罚集众
妄议难行者徒二年告捕者赏钱三百贯元光元年二
月始诏行之二年五月更造毎贯当通宝五十又以绫
印制元光珍货同银钞及余钞行之行之未乆银价日
贵寳泉日贱民但以银论价至元光二年宝泉㡬于不
用乃定法银一両不得过寳众三百贯凡物可值银三
両以下者不许用银以上者三分为率一分用银二分
用寳泉及珍货重寳京师及州郡置平凖务以宝泉银
相易其私易及违法而能告者罪赏有差是令既下市
肆昼闭商旅不行朝廷患之乃除市易用银及银宝泉
私相易之法然上有限用之名而下无从令之实有司
虽知莫能制矣义宗正大间民间但以银市易天兴二
年十月印天兴寳㑹于蔡州自一钱至四钱四等同见
银流转不数月国亡
金史卷四十八